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財團法人法」草案,藍委拿出「強盜政府土匪條款」等標語抗議。(攝影:陳彥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財團法人法」草案,國民黨團發動甲動,要求排除宗教團體、私校團體、醫療機構適用財團法人法,包括藍委賴士葆、費鴻泰、顏寬恒等非該委員會之委員,也登記程序發言,表達暫緩修法立場。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提出修正動議,將宗教財團法人另以法律定之。
上午會議一開始,國民黨團重兵集結,紛紛登記程序發言,並在桌椅擺上「政府黑手伸入宗教」、「政府插手社團、民主大倒退」、「強盜政府土匪條款」等抗議標語。賴士葆強調,國民黨並不反對進一步監督,但修法沒有急迫性,須從長計議,建議加開3場公聽會,宗教團體、私校團體、醫療機構各一場。
他並質疑,執政黨修法是為搶人、搶錢,怎能藉由政府主觀認定,認為經營不善而撤換董事,「就這樣把手伸進去」?且修法竟含「霸王條款」,政府財團法人經民間捐助後轉為民間捐助的財團法人,政府竟能補足捐贈,回復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根本吃相難看」!
費鴻泰表示,草案中包含回溯條款,簡直是強取豪奪民產,政府想染指宗教團體,「難道是想掀起宗教戰爭?」顏寬恒抨擊,執政黨以監督之名,遂行擴權之實,從救國團案、農田水利會主委改為官派,以及促轉條例,就能看出民進黨清算卡位一把罩。
藍委王惠美抨擊,修法是為了配合民進黨所謂的轉型正義,目的在奪取蔣經國基金會、中技社等特定機構。從國語日報案就可看出民進黨行事作風,一旦修法通過,未來受害團體將數以百計甚至千計。
柯建銘則諷刺,國民黨今天看似菁英盡出,但都不識字,沒搞清楚修法內容。國民黨聲稱修法強奪民產,但其實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遭民間強奪資產。他強調,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將進行第三輪評鑑,要求台灣立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修正公司法、訂定財團法人法等,要在6月之前提出報告;倘若評鑑未通過,台灣經濟會崩盤。
隨後,國民黨提出修正動議:「宗教及國際學術交流財團法人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不適用本法」。柯建銘也提出修正動議:「宗教財團法人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另以法律定之。」
會議主席、綠委段宜康表示,在內政部登記有案的宗教財團法人僅占8%,其餘92%皆不在此法範圍內;應進入逐條討論,認真檢視每一條條文。要是許多條文對於特定性質的財團法人有困難,再請主管機關訂定特別法。
歷經逾1小時激烈討論後,段宜康宣布休息10分鐘後,再開始宣讀修正動議,會議最後順利進入逐條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