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新北市政府為深澳電廠案互槓。圖為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攝影:曾原信)
環保署、新北市政府為深澳電廠案互槓,風波持續延燒。新北市環保局今表示當初在環評大會上沒表達意見,是因其他機關已提出至少37項生態意見,並質疑「一定要新北市提才有效力?」對此,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一度動怒,反嗆新北市強詞奪理、放馬後砲,場面火爆。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6日邀環保署、經濟部、內政部與農委會就「深澳發電廠內保育區範圍劃定及環評爭議」列席報告並備詢。儘管民進黨挾人數優勢,以8票反對、2票贊成,成功否決讓新北市環保局簡任技正孫忠偉上台報告,但登記質詢順序第一的會議主席、藍委陳宜民還是邀孫上台說明新北市立場。
孫忠偉首先指出,新北市在意深澳電廠對於整體環境與生態、空汙,以及人民健康所造成的實質影響,並不是要與環保署,或是其他相關單位輸贏。他也說,法律上有個用語是「退萬步言」,如果此案新北市不是禁止或限制的話,根據環保署環評準則規定,對於保育區內的環評與保育對象應詳盡評估、研訂因應對策,但台電報告書「從頭到尾只有一張紙」,新北市與環評委員都非常不滿意。
孫忠偉強調,有關瑞芳保育區開發問題,包括營建署、漁業署等上級單位,都已代為提出相關意見,是否一定要新北市提才具效力?且漁業署憑台電片面回覆,要與新北市協商調整保育區範圍或解編,即表示沒意見,「試問有確認新北市意見嗎」?
孫忠偉說明結束後,陳宜民隨即質詢詹順貴指出,新北市多次說明,漁業處因環評委員已提出許多生態意見,所以在環評大會上才說「不用了」而非「沒意見」,質疑詹選擇性辦案。
對此,詹順貴態度強硬表示,他只能送給新北市「強詞奪理」四個字;瑞芳保育區是新北市政府依權責公告,別人可以提醒,但最後是否同意興建堤防,僅新北市有權力表達支持或反對。新北市的說法也證實,他在環評大會上有詢問其意見,但新北市自己不表示意見,其他單位如何主張同意與否,「這是卸責之詞!」
詹順貴的激動發言,引來陳宜民諷刺「你才強詞奪理」。詹一旁的環保署長李應元見狀出聲緩頰,卻遭陳質疑署長竟然不出席如此重要會議、逃避責任。李應元不滿回擊「講話要憑道理」,他從政25年,大家都知道他的為人,不能接受被說逃避責任,如果立法院要因此案送他到監察院,他完全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