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媽媽王婉諭17日再度發文,強調司法改革應從邀請被害者方一起參與、觀察羈押程序進行開始。(資料照片)
高等法院16日召開「小燈泡命案」延押庭,但引起「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批評「看到新聞才知道進度」,根本不尊重受害者。王婉諭17日再度由告訴代理人發文,強調當被害人方,掌握訊息的時間晚於公眾時,「離被害人實質參與審理程序的願景感覺又遠了一點。」他認為,司法改革應從邀請被害者方一起參與、,強調「一個重視被害人的司法改革,應該從這裡開始」。
高院16日針對小燈泡案,提訊嫌犯王景玉進行延押訊問,小燈泡母親16日晚上在臉書抱怨,她是看新聞才知道案件進度,批評司法改革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對此,高院17日回應,「昨天的庭不是審理庭,而是延押庭,與告訴人無涉。」
「親愛的司法,原來我們近在天邊遠在咫尺。」王婉諭17日再度由告訴代理人發文,指出「台灣很小,我們每個人都很近,但資訊落差有時真的拉大了距離。我們國人可愛的地方也在於常常能為他人設身處地著想,這就是為什麼當小燈泡出事時,每個台灣媽媽或家長的心都在淌血。
文中指出,在法官、記者都很認真的狀況下,被害人會有受傷的感覺的原因在於,在這一個僅僅是關係到被告是否延長羈押的庭期中,不可避免地會牽扯到整體訴訟程序進行的訊息,而當被害人方「掌握訊息的時間晚於公眾時,被害人在偵查程序中的經驗就立即被喚起了,我們離被害人實質參與審理程序的願景感覺又遠了一點。」
至於如何解決,文中指出,根據告訴代理人於其他案件,作為強制辯護案件辯護人的經驗中,許多法官也都會發出通知,邀請被害者方一起參與、觀察羈押程序之進行。「如果16日的告訴代理人有機會可以參與程序,被害者那在偵查中永遠晚於媒體知悉訊息的痛苦就不會再度被喚起。」
「一個枝微程序中的一紙通知書,就是連接起被害人重新信賴司法的強力工具。」文中表示,請社會各界理解被害人家屬難以面對兇手的傷痛,「一個重視被害人的司法改革,應該從這裡開始。」
親愛的司法,原來我們近在天邊遠在咫尺
台灣很小,我們每個人都很近,但資訊落差有時真的拉大了距離。我們國人可愛的地方也在於常常能為他人設身處地著想,這就是為什麼當小燈泡出事時,每個台灣媽媽或家長的心都在淌血。
我們是如此靠近,有時卻又如此遙遠,如果溝通可以更簡單明確,誤會當不至於再次發生:
1. 我們感謝合議庭之前對被害人的重視,以及這幾次維持羈押的裁定。
2. 我們理解合議庭基於過去慣行,及預期被害人出庭勞費而沒有特別傳喚被害人方。
3. 我們感謝法官在延長羈押庭中,積極與辯護人交換意見,意圖穩定未來程序及節奏。
4. 我們更感謝聯合報記者在庭內鉅細靡遺的第一手報導。
那為什麼法官、記者都很認真的狀況下,被害人會有受傷的感覺?
因為在這一個僅僅是關係到被告是否延長羈押的庭期中,不可避免地會牽扯到整體訴訟程序進行的訊息。而當被害人方,掌握訊息的時間晚於公眾時,被害人在偵查程序中的經驗就立即被喚起了,我們離被害人實質參與審理程序的願景感覺又遠了一點。
如何解決?根據告訴代理人於其他案件,作為強制辯護案件辯護人的經驗中,許多法官也都會發出通知,邀請被害者方一起參與、觀察羈押程序之進行。如昨天(04/16)告訴代理人有機會可以參與程序,被害者那在偵查中永遠晚於媒體知悉訊息的痛苦就不會再度被喚起。
一個枝微程序中的一紙通知書,就是連接起被害人重新信賴司法的強力工具。一個重視被害人的司法改革,應該從這裡開始。
請社會各界理解被害人家屬難以面對兇手的傷痛。又按告訴代理人的辦案紀錄中,本案準備程序與審判程序告訴代理人皆代替告訴人出庭,且將合議庭意見帶回,並提出書狀說明告訴人意見,也一併向公眾報告。(小燈泡母怨未尊重被害人)
告訴人王婉諭
告訴人劉大經
告訴代理人陳孟秀律師
告訴代理人吳君婷律師
告訴代理人丁穩勝律師
告訴代理人曾威凱律師 共同聲明
告訴代理人李宣毅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