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家】台大護航葉俊榮 竟要求教授提交7年內赴浙大資料

仇佩芬 2018年04月19日 17:59:00
台大校方要求教授提供2013年至今赴浙江大學的差旅資料,引起教授反彈。(攝影:李隆揆)

台大校方要求教授提供2013年至今赴浙江大學的差旅資料,引起教授反彈。(攝影:李隆揆)

繼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赴中國講學疑雲之後,內政部長葉俊榮也被發現曾赴中國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講學。日前有綠營立委函請教育部要求台大提供曾赴浙大擔任訪問教師的人員清冊,有台大教授證實,4月11日當天接獲助教以電子郵件轉達系方通知,要求教授在當天下午4點之前,提供2013年至今赴浙江大學的差旅資料,除了時間太趕之外,有部分教授認為此要求侵犯個資隱私,因此拒絕提供或置之不理,因此多名教授並未回覆此一要求。

 

台大:從未提供老師個資給外界

 

另也有教授在答覆記者查證時表示,並未接到校方詢問或要求提供出國資料;但也認為,教授的差旅請假紀錄屬人事單位依法保存的政府資訊,涉及個人資料,不屬於可公開的範圍;正常情況下,只有在法院或監委行使調查權時才能接觸此類資料;除非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否則將人事資料提供給他機關,應有違法之嫌。經記者向台大主秘林達德查證,林達德回應強調,「秘書室僅依慣例轉達立委要求至相關單位,沒有(也不會)提供個資隱私資料給立委。對於部分教授的質疑,台大校方也回應強調,老師的個人資料屬於老師所有,校方不能也從未提供老師的個資給外界。

 

繼管中閔赴中國講學疑雲之後,內政部長葉俊榮也被發現曾赴中國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講學。(攝影:李昆翰)

 

管中閔赴中國講學爭議不僅導致台大校長至今懸缺,也連帶引發葉俊榮遭爆料於台大任期期間,曾赴中國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短期講學。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在本月10日發文教育部要求代轉台大,希望台大校方提供民國102年與浙大經濟學院、光華法學院及公共管理學院「訪問教師計劃協議書」,以及歷年台大赴浙大擔任訪問教師的人員清冊。

 

據校內消息指出,台大在接獲此一查詢之後,即向與此交流計劃有關的社科院、法學院和政治系、經濟系等系所要求協助清查。台大相關系所教授證實,11日上午接到助教以電子郵件轉告,要求教授在當日下午4點之前提供自102年至今「赴浙江大學交流」的差旅資料。證實此事的教授指出,助教轉達的要求只限於台大與浙大交流計劃的差旅資料,應該是由校方發公文給學院,再由學院辦公室轉達系所,個別通知教授此事;由於並非廣發的公文,因此不確定是否每位教授都接獲此一要求。

 

教授不滿 有侵犯學術自由之嫌

 

而有教授透露,一方面因為時間很趕,因此不確定每個教授都能在校方要求的時限前接到通知;而部分教授認為此一要求並不合理,大部分人以有課為理由索性置之不理,也有教授表達不滿。

 

據接獲通知的教授證實,當天確實有教授立即反彈,認為個人差旅資料涉及個人資料,台大校方此舉明顯有違個資保護,甚至有侵犯學術自由之嫌,因此拒絕提供。有接獲此一通知的教授不解表示,該項交流計劃是院務會議正式通過的,經由此計劃赴浙大交流的教授,都經過正常程序並留有紀錄,「台大根本沒有必要另外要求教授提供」;而若是教授在休假期間個人赴浙大或中國其他大學進行學術交流,則完全屬於個人隱私,校方沒有權力要求教授提供資料。

 

部分教授指出,該項交流計劃是院務會議正式通過,經由此計劃赴浙大(如圖)交流的教授,都經過正常程序並留有紀錄,「台大根本沒有必要另外要求教授提供」。(圖片取自維基百科/Peter Potrowl

 

另有相關系所教授在回覆查證時表示,自己從未接到校方要求提供差旅資料,懷疑只是傳聞;但認為教授的差旅或請假紀錄雖然是人事單位依法保存的政府資訊,但人事資料涉及個人資訊,不屬於可公開之範圍。若有依法使用的必要,必須在法院或監察委員進行調查時才能接觸;而立委除非行使國會調查權,也不應使用人事資料。

 

【延伸閱讀】

●赴中講學陷藍綠爆料大混戰 學者憂:恐致寒蟬效應

●內政部長葉俊榮 被爆在浙江大學任兼職教師

●陳嘉宏專欄:這樣的台大 憑什麼一年花我們180億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