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政治分貝節節攀升,他不僅公開質疑蔡英文的兩岸路線,還大力擁核質疑廢死。(湯森路透)
最近不少人注意到,作為一個卸任兩年的元首,馬英九的政治分貝節節攀升,他不僅公開質疑蔡英文的兩岸路線,還大力擁核質疑廢死。有人認為這是藍營權力中空下的必然,也有人解讀這是應付民進黨政府的「司法追殺」的自保之道。不管如何,馬英九作為藍營匯聚人氣的灘頭堡態勢已成,其揭櫫的路線與策略更頗堪玩味。
談到反核,馬英九說,「全世界都沒有在反核了,我們反核,5年內全世界的核能機組要增加到500個,是越來越多,不是越來越少,我們仍活在世界以外,不曉得這世界發生什麼事。」「深澳的事情搞成這樣子,核四啟動不就沒問題。」馬英九把深澳電廠的興建與廢核四掛勾,是要民眾在「反核」與「反空污」做抉擇,這是個相對聰明的策略;但如果對照馬執政八年的能源政策,就很清楚這其實是謊言。
深澳電廠的超臨界燃煤機組擴建早在2009年馬政府上台之初即由台電所提出,其計算基準根據當年馬政府的能源配比,是在核四完工投入發電,且核一、二、三均延役的情況下,還要擴增15座80萬瓩的燃煤機組;除深澳之外,還包括林口、台中及南部大林等等燃煤電廠擴增;換言之,建核四與深澳電廠毫無替代關係。
馬英九日前才說出他理想的能源佔比是綠能10%、核能20%、天然氣30%、燃煤40%;對比2016年的核能發電佔比僅12%,這意味馬不但希望核四運作,也從沒打算讓老舊的核一、二、三廠退役。馬英九從來是個不折不扣主張核電的國家領導人,但在任時卻稱把「非核家園」當成目標,導致台灣發展綠電遲滯,也造成能源轉型困難。此外,核四蓋了30年沒發一度電,不僅三千億公帑付諸東流,還累積難以計數的外部成本,這還不足以印證其爭議之大嗎?此刻再提核四運轉,除了將台灣的能源政策釘死在「核四」存廢之外,如何能定紛止爭?
談到廢死,馬英九說,到2017年為止,國際上廢除死刑國家106國,加上絕大部分法律廢死的國家有7個,以及仍保有死刑但未執行已達十年的29國,總共142國,人口數只佔全球40%,至今維持死刑的有56國,人口數佔60%,因此廢除死刑是否為國際趨勢,目前仍然沒有定論。廢死主張在台灣社會的爭議不小,馬英九要反廢死,這也是他的權利;不過,用人口數來推估「國際趨勢」,那擁有13億人口的中國主張的,諸如一黨專政、無任期國家領導人,是否也自動成為「國際趨勢」?這種邏輯何在?
其次,馬英九於2009年簽署聯合國兩公約,並獲立法院通過。儘管其中的《公政公約》聲明,「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不得科處死刑。」不過,同條也規定,「本公約的任何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的任何部分來推遲或阻止死刑的廢除」,具有強烈的廢死意向。而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曾多次做出「不得對精神障礙者科處死刑」的解釋意旨。我國102年國家人權報告更點出:「具有心理或智能障礙之人不應被判處和執行死刑」,和兩公約解釋意旨相同,我國應該遵守。
馬英九執政時用簽署兩公約來宣示台灣已進入人權國家之林,碰到小燈泡兇手因兩公約未被判死引來輿論撻伐時,卻無視「精障者不該被判死」的兩公約意向,又撇清宣稱兩公約沒禁止死刑,最近甚而以「死刑執行太少」質疑現任政府。試問:既是如此,當初何必簽署兩公約?既要用兩公約宣示自己的人權觀,又如何能選擇性地執行死刑來進行政治操作?
多元社會裡不同公共政策的競逐本是常態,立場的轉換也不是罪惡,不過,從非核家園核四封存到今天啟動核四才能解決能源問題,從簽署兩公約到今天站出來主張執行死刑;甚而,從以往說台灣人才外流是國安問題,到今天宣稱「台灣人才被大陸挖走,我高興得要命」;馬英九在公開品評台灣政治、攻訐對手政黨之餘,豈能不對其思考路徑的轉換有所交代;否則,這卸任元首的公信力與信天花亂墜的電視名嘴又有何異?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