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傳出北檢擔心傳喚曝光,決定取消改期偵訊管中閔,25日傍晚北檢對外否認此事,對於函請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中國請求司法互助等內容,也表示和事實不符。(攝影:李隆揆)
針對台大準校長管中閔,月前遭檢舉違法在中國廈門大學等校兼課,台北地檢署獲報後分「他」字案進行調查。日前傳出北檢16日突然通知管中閔取消本周傳喚。對此,台北地檢署25日晚間突然緊急召開記者會,表示本署辦案一向嚴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規定,從未主動對外說明欲於特定期間傳喚或取消傳喚管中閔。
此外,有關於媒體報導所載「台北地檢署署函請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中國請求司法互助」等內容,北檢表示,此與事實不符,也一直持續向各主管機關調閱相關證據資 料,進行資料比對及查證中。
此外 台北地檢署重申,依《刑事訴訟法》檢察一體原則,檢察署刑事案件檢察長本有督導之責,上開案件與一般案件相同,且本署從未特別宣示由檢察長親自督軍本案;又檢察官偵辦社會矚目案件時,輒有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媒體干擾偵查、妨害司法公正者。北檢呼籲,此案回歸「證據」,釐清事實,切勿混淆焦點,讓檢察官保有充分辦案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