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選案,台大學生會28日發聲明批評,教育部說法模糊,應負起責任。圖為台大學生會會長林彥廷。(攝影:李隆揆)
教育部27日宣布駁回台大校長遴選案結果,要求台大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對此,台大學生會28日凌晨發出聲明,批評教育部迴避問題,對於駁回理由解釋不清,要求教育部作為全國最高教育主管機關,應負起責任,「莫以抽象詞彙模糊說明」。
台大學生會聲明認為,教育部以「遴委會委員及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作為「無法接受臺大遴委會此次遴選結果」之原因。學生會質疑,教育部並未針對「重大利益迴避之適用標準法規」、「管中閔教授究竟能否繼續參與臺大校長遴選」等相異之處作出說明。
此外,台大學生會也質疑,自從1月5日公布遴選結果,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除了利益迴避爭議外,也面對學術論文、赴中國兼職等爭議,教育部卻從未明確表示法律、行政規範與學術倫理的明確界線。
台大學生會強調,若教育部不願解釋清楚,不斷迴避問題,必將持續造成台大學生的疑慮,並使所有高教工作者必須面對模糊的學術工作標準,對於國內研究發展及高等教育之未來發展極度不利。呼籲教育部應負起早該承擔之責,謹慎釐清所有爭議,並對台大學生與所有民眾清楚說明,解除疑慮。
而目前全案退到資格審核階段,台大學生會擔心遴選退回「資格審核」階段,將延續長達一年的校長代理時期,學生會要求台大行政團隊不能再空轉、推拖,應儘速啟動多項政務改革,包括學生關注的性別友善措施、降低校內非典型勞動比例、體育場地使用規則。在校園硬體方面,如全校師生殷切期盼之人文大樓及宿舍新建工程等,都不該再以「校務方針未定」為由推辭。
台大學生會表示,台大目前代理校長郭大維應在這段時間,展現決心、迅速改革,包括應將石化產業造成的污染,納入校務基金分配使用的考量因素,台大所肩負的社會責任,不該因為校長人事而有所改變。並呼籲郭大維代理校長以及台大全體行政團隊重視學生意見,台大校務之推動與改革「不容停滯」。(龍應台:台大請你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