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公社》上7日凌晨有一封來自服刑人張錫銘陳情信件,希望能讓「受刑人使用作業所得來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圖片取自臉書《爆料公社》社團)
有網友7日凌晨在臉書《爆料公社》上傳一份信件,稱是來自張錫銘的來信。原來,這位作者是獄中的服刑人,也是昔日重要槍擊要犯張錫銘,他在信中寫下,希望網友一起討論「受刑人是否能使用作業所得,來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
7日的《爆料公社》上出現一份來自監獄的陳情書,一位名為施政彥的轉發人,聲稱是替兄長張錫銘所張貼的。
據了解,張錫銘因涉殺人、擄人勒贖等罪遭判無期徒刑,於2007年入台南監獄服刑。
信中內容為希望矯正署能擬定一套行政命令,讓受刑人能用勞動所得繳納國民年金,在修法前做補救解套。如此一來,能提升收容人繳納率,使之受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障,以彰顯受刑人自食其力的效果。
張錫銘還提到,這樣的做法,收容人生活中就有寄望,可強化勤奮動能,並培養理財觀念,減輕家人的經濟負擔。
發文人施正彥則在文中表示,希望網友一起向矯正數署集氣,給予更生人未來的保障。
針對陳情信件,南監7日也證實該信確實是由張錫銘親筆寫下,但已經有一段時間,而且他要寫之前,也有先告知獄所主管相關內容。南監還說,對於收容人欲爭取的權利,獄方不會干涉。
南監另外補充,張錫銘平時表現良好,沒有違規紀錄,也很配合相關規定,個性轉趨低調隨和,不再多談過去的事,去年曾報名「漆器工藝班」課程學習一技之長,目前都在一般作業工場做代工。
讀完此封信件,有不少網友在此篇發文下留言,有人肯定張錫銘的做法:「不論他以往做了什麼,我覺得這是正面想法,至少提早用自己的努力去為未來做準備。」不過,也有網友反對指出:「你的錢應該先賠償被害人為主吧!還沒賠就先想注重自己的權益?」或是認為他「浪費納稅人的錢」。
對此,勞工保險局回應,事實上,他們都會定期比對受刑人資料,將繳費單寄到監獄,轉發給受刑人。受刑人可以委託親友繳納,或從帳戶扣繳,且不限本人帳戶。但是,至於受刑人可否用監獄中工作所得繳費,則要問法務部意見。(勞作金繳國民年金 矯正署:研擬修正《監獄行刑法》..)
網路上的國家主人您好:
請問您是否認同受刑人使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受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障與權益,生活中有寄望暨帶動勤奮動能,彰顯矯正與教化受刑人自食其力之功效。您若支持,請轉貼予好友一起上法務部矯正署網站;支持先行擬定通融之行政命令,使受刑人可使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於修法完成做補救解套。謝謝您的支持。
辜負國家、社會、親、友之討論人 張錫銘
於臺南監獄服刑中
受委託發文人:施正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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