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押期與刑期兩者天數在8日相抵光,周泓旭當庭釋放,但他一聽到王炳忠,快步離開,不願多談。(圖片取自周泓旭臉書)
陸生共諜周泓旭涉犯我國《國安法》一案,高院二審日前駁回周男與檢方的上訴,維持一審判處周男1年2月徒刑的判決,因周男到案後羈押至8日,羈押的天數剛好抵過刑期的1年2個月,「押滿了」因此高院提訊周泓旭後,當庭釋放。
高院8日上午提訊周泓旭舉行訊問庭,因押期與刑期相抵過,訊後將周男當庭釋放,但是仍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出境,責付律師,並須每天下午5點前至六張犁派出所報到。
周泓旭8日中午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有記者問他重獲自由的感覺如何?周男表示,還沒重獲自由就被大家包圍起來了。他強調,就本案已委託律師上訴,爭取他的清白,也會遵守高院要求他謹言慎行的指示。但被問到王炳忠的相關問題則是快步離去,不願回應。
此案源於,來台攻讀碩士的周泓旭涉嫌吸收一名外交人士未遂,高院4月26日依《國家安全法》判處周1年2月徒刑;然而周泓旭於2017年3月9日遭調查局約談時人身自由即遭拘束,至5月8日將屆滿1年2個月,與二審刑期相當;正因為押期與刑期兩者天數相抵,也因此高院8日提訊周泓旭,當庭釋放。檢方不服判決結果,近日將提起上訴。(王炳忠改列被告...)
【王炳忠涉共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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