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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確認為李敖親生子女 續打遺產分配官司不鬆手

上報快訊 2018年05月08日 19:09:00
李敖的非婚生女兒李文(圖左)在親子身分鑑定上確定為李敖的親生子女,其律師郭登富(圖右)表示,遺產部分雙方將走入訴訟程序。(攝影:張凱婷)

李敖的非婚生女兒李文(圖左)在親子身分鑑定上確定為李敖的親生子女,其律師郭登富(圖右)表示,遺產部分雙方將走入訴訟程序。(攝影:張凱婷)

知名作家3月18日李敖病逝後,其非婚生女兒李文不滿所有後事處理都無人告知,向李敖妻子王志慧與同父異母弟弟李戡、妹妹李諶提出親子鑑定與遺產訴訟。李文8日前往新店家事庭調解短短不到1小時,雙方已確認李文為李敖親生子女,不過就遺產部分,雙方毫無共識,確定將走入訴訟程序。

 

李敖離在遺書中特別提到與前妻所生女兒李文,若因遺產問題鬧上法院,將失去每月支付的1000元美金(約3萬台幣),直到70歲。此舉引來李文的不滿,在今年3月底在律師郭登富陪同下,赴北院遞狀,欲確認親子關係並要求給付應得遺產。

 

台北地院家事法庭8日開調解庭,李文親自出席,李戡方面則僅委由律師出面。約經過45分鐘,李文走出法庭歡呼「我將取得台灣人身分!「因為我至少認祖歸宗了,可以當正正當當的台灣人了,但是我美國護照不會放棄,我不能選議員、立委,但是至少我可以開始為台灣的女性維權出力了。」

 

律師郭登富則表示,被告方並不爭執身分問題,因此本案法官親自現身做調解筆錄,待本月中下旬相關程序完成就會確定李文身分;至於財產部分,因被告態度未成立調解,因而進入實質訴訟,律師依其專業認為,家事法庭日後應會調查李敖遺產多寡,進而認定李文可分得遺產比例。

 

李文待郭登富發言結束後,重申王志慧和李戡的罪狀,包括弔唁、火化、遺體過程、昏迷死亡都不通知,另還有遺囑有無、骨灰櫃、骨灰放置地點也沒告訴她,現已與律師進入調解庭進行協商。(李勘:我們不會再釋出善意了

 

李文聲明全文:

 

1. 若王志慧提出要先拿遺產的1/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我們就要求她全列名下所有的財產清册;只要她名下的財產已超過爸爸的遺產、這個先拿1/2的請求權,就無效;因为她已多拿了夫妻共同總財產1/2以上、她無權也不能先再分遺產的1/2;她應該屬于這種情形下、早就過户了爸爸的房產、她也只能再拿1/4的遺產、另外的三子女也各分1/4。(剩餘財產的計算,並不包括贈與、繼承及無對價取得的財產)

 

2. 無對價取得的財產、也就是無償(不需償還)取得的財產。 剩餘財產的計算,並不包括贈與、繼承及無對價取得的財產 需要看的王志慧的財產清單。

 

3. 遺囑並没有提到不給李文任何遺產、對於我方並無不利;所以對於系爭遺囑真偽、是否合法有效查證,目前並無太大意義;若雙方(兩造)調解不成、而進入訴訟程序;首先法官就會要求被告王志慧立刻必需提供完整遺/財產清单、如此才能核實、和公平處理判决遺產屬於我的1/4應繼份(不是特留份的1/8)。而對方律師可以做的只是拖延时间、或許可使對方隱藏或轉移遺產爭取些時間吧!

 

4. 關於爸爸遺囑寫的著作權贈與毫無社會經驗和没有經營能力的王志慧,我不知道她如何能經營爸爸的著作權;另外就遑論李戡了、爸爸說:「待李戡有能力經營時全數移轉......」也就是說李戡現在没有能力經營、而且也不知道他哪時才有能力、也許一輩子都没有能力;而我李文學經歷完整、出書也快10本了(不是李敖出版社出的喔)、國内外雜誌專欄時有發表、中英雙語能力可使爸爸著作國際化、授課講學學生超萬人、媒體關係充足良好、忠實粉絲百萬、維權女王形象深入人心,故我認為我李文是比他們更有資格去發揚爸爸著作的自由思想精神、文學風采和公義價值的。所以我請求庭上、基於爸爸所說的「以為發揚」原則、目前這前20年應該判我主導著作權的使用、發揚光大,免得爸爸李敖著作滯留於目前没有積極作為能力、不能發揚的王志慧、對不起社會輿論與滿滿敬重老爸的忠實粉絲們。

 

5. 李戡常說:他媽媽是偉大的、爸爸認識王志慧時是没錢、負債的、是他媽媽會持家、累積了爸爸的財產......我看他媽媽的偉大是在處心積慮的把我摒除在李家之外、豪取掠奪爸爸所有的財產、凖備留給李戡或自己享用吧!王大牌也還小我幾個月、當寡婦還不到54歲、也請她潔身自愛!不要最後錢都給了她下一個先生的話,弟弟妹妹可以找我幫他們維權。

 

6. 爸爸是在1992年3.8奉子成婚娶了王志慧、在這之前爸爸只有我這個長女、情理法我應該追回那時點爸爸所有的財產;換句話說:我有權知道爸爸還單身時的財產總額,法律「不溯既往」嗎?我當然可以追回當時我的權益吧!另外這時點後來法律確保關於爸爸真實遺產、我的1/4應繼分、也必須遺/財產清单完整而公平分配。

 

7. 最近很多老爸鐵fans(鐵粉)都看不下去了……過來我這邊了呵呵。老爸做了一個很不好的示範對性騷擾(處理我的,還有他自己『性騷擾』其他的女人)、性教育、家事處理、重男輕女、躲避、利用、自私(為了他自己的對蔣的恨,不給我學中文,不給我辦戶口,最後死以前也不給我做親子鑒定,所以我第一個案子是告我自己的老爸),處女情懷嚴重,爆光以前女朋友/太太的私人事情, 控制女人(可是就不敢批評王大牌?不是double standard雙重標準?)所有的偉人都有他另外不足的一面。

 

8. 需要遺囑的錢去告侵權的人(老爸被侮辱在兩岸),李敖基金會等, 老爸的1/4骨灰需要拿到哈爾濱/山東。

 

9. 我的錢可以拿少一點,需要部分版權因為也有我的書在裡面,我也有優秀的團隊可以翻譯成英文版,發揚國際市場。

 

10.我需要我送給老爸40多年的書籍和物品、雜誌、物品、裝飾品、他給我寫的原版信件(100多封)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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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李文 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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