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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巴拿馬今證實 台巴自由貿易協定失效、不互設商辦處

上報快訊/郭篤為趙翊妏 2018年05月09日 09:55:00
8日上午巴拿馬總統府秘書長阿雷曼證實,《台巴自由貿易協定》已失效,商務辦事處也不會設立。圖左三為巴拿馬外交部法條司副司長納迪亞.蒙特尼格羅,右三為巴拿馬副總統兼外長德聖馬洛,右二是中國駐巴拿馬大使魏強。(攝影:郭篤為)

8日上午巴拿馬總統府秘書長阿雷曼證實,《台巴自由貿易協定》已失效,商務辦事處也不會設立。圖左三為巴拿馬外交部法條司副司長納迪亞.蒙特尼格羅,右三為巴拿馬副總統兼外長德聖馬洛,右二是中國駐巴拿馬大使魏強。(攝影:郭篤為)

巴拿馬在2017年6月13日宣布與我國斷交,唯兩國間尚存在《台巴自由貿易協定》,也曾商討是否在巴拿馬設立商務辦事處。不過8日上午巴拿馬總統府秘書長阿雷曼證實,《台巴自由貿易協定》已失效,商務辦事處也不會設立。

 

對此,外交部表示,依照國際條約法基本原則,除非外交關係的存在是適用條約所不可少者,締約方斷絕外交關係並不影響條約效力。且《台巴自由貿易協定》訂有終止條款,終止聲明於通知另一締約國後180日開始生效,有關台巴FTA是否繼續有效,仍應依協定相關規定處理,但迄今並未正式接獲巴方正式通知啟動終止程序。

 

外交部並表示,巴方是否已片面終止該協定致我商權益受到影響,政府將進一步瞭解、查證,並將依據國際法,循正當程序,主張我國合法權利。

 

巴拿馬外交部法條司副司長納迪亞.蒙特尼格羅8日在外交部的「巴中新經濟、外交關係」座談會上討論《台巴自由貿易協定》進展時,被問到台灣和巴拿馬是否會互設商務辦事處,她說依照巴雷拉總統的一個中國政策,「將不會考慮和台灣開展任何官方關係。」

 

中國駐巴大使魏強在會後答覆記者提問有關《台巴自由貿易協定》是否仍然有效時表示,依照建交公報,「巴拿馬和台灣的官方聯繫已經成為過去。」

 

巴拿馬在2017年6月3日與我國斷交。左4為巴拿馬國旗。(攝影:陳品佑)

 

巴拿馬於2017年6月3日與中國建交,同時宣布與我國交,並撤除駐巴大使館。不過由於台巴商業往來頻繁,巴拿馬不止一次表示有興趣和我方維持經貿關係,甚至希望我方留下,變更名義繼續運作,促進實質關係。

 

巴拿馬外交部去年7月曾公告與台灣所簽的一切條約等,在巴拿馬承認「一個中國」時就已失效,不過雙方簽署的《台巴自由貿易協定》還是有效,如今卻又生變。

 

台巴在1910年至2017年有正式外交關係,其歷史可追溯至清朝宣統元年,在中華民國建立以及遷至台灣後,始終維持外交關係;《台巴自由貿易協定》則在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立院審軍人年改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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