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9日下午到環保署,舉牌抗議並表達對深澳電廠燃煤反對意見。(圖片取自我們的島臉書)
環保署9日召開環評大會,會中並確認通過深澳電廠案附帶決議,是經濟部報告指出,基於能源多元、能源分散、區域公平及穩定供電等因素,至2025年能源逐年配比及深澳電廠興建必要性,這也意味著,歷4.5小時討論,整個環評「程序」完成,深澳環差案正式通過。
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3月14日環保署環評大會表決,最後則以以8票對7票一票之差通過審查,引起各界爭議,會議結論附帶決議,要求經濟部對外公開說明至2025年能源占比燃氣50%、燃煤30%及再生能源20%目標逐年配比,且在穩定供電等問題考慮因素下,評估深澳電廠興建有其必要性。
9日的會議中,除上述附帶決議內容外,並也決議,要求台電須在深澳灣設置2防坡堤前,對海洋生態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再送環保署審查。
對此結果,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指出,劉和然強調,今日深澳環差案正式通過,代表先前環評專業論述宣告結束,新北市除堅決不發生煤許可外,也不核發深澳燃煤電廠固定汙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此外,也將提起行政訴訟,對現行被台電稱為世界一流林口電廠,未來會以最嚴格標準及行政監督台電在新北市境內所有電廠及作為,使台電不得有任何違規及污染情況。(環團發起反興建連署將提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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