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球場裁定出爐,工會勝利。(圖片取自美麗華企業工會)
位於新北市林口的美麗華球場自1月發生勞資糾紛後有18名員工遭解雇,員工依照合法條例進行為期12天的陳抗、罷工。經由新北勞工局介入調解後,資方決議讓11名員工復職,雙方協商同意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作為認定。10日裁定結果出爐,認定資工打壓勞方,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
美麗華球場自1月起,由於球場員工向資方要求應該要付年終獎金遭拒,資方以「節省人力成本」為由將其18名員工解雇,包含15名工會成員。其中有11名員工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並於1月19日開始合法進行為期12天的罷工行動。
經由勞工局介入調解後,工會成員同意休兵並不再強求年終獎金,而資方也願意讓步,同意讓其員工復職。雙方也約定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作為其判斷依據。
裁決書10日認定,「資方打壓工會成立」,依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及第5款,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若資方未限期改正,可連續處罰,而遭解雇的工會成員,也得恢復原職。勞工局指出,美麗華球場糾紛,是首件勞資雙方事先說好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作為判斷依據的先例。此外,11人當中有一名員工已私下與資方和解,而其餘10人則在裁定書生效後就可以復職。
美麗華企業工會10日在臉書表示,裁決結果出爐,工會大獲全勝,美麗華企業工會歡迎會員回家。並呼籲資方,務必遵照罷工協議以及裁決決定書,將會員的權益還給大家,讓工會這10名夥伴在明日晨天乍現前,都能夠順利歸隊、復職,回到球場上班。(工會:11名被資遣員工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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