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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釀32死321人重傷 一審12名官員重判市府要上訴 

上報快訊/吳美欣 2018年05月11日 13:20:00
高雄氣爆案高雄地院11日上午一審宣判,李長榮化工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等12人重判4年以上有期徒刑。(圖片取自內政部空勤總隊)

高雄氣爆案高雄地院11日上午一審宣判,李長榮化工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等12人重判4年以上有期徒刑。(圖片取自內政部空勤總隊)

距離高雄氣爆案發生那晚已經快4年了,檢方當年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榮化、華運及高巿府等12名人員;3年多後,高雄地院11日上午一審宣判,李長榮化工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等6人判處4年徒刑,華運公司領班黃建發等3人4年6月、現任高雄市政府秘書長趙建喬等3名公務員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高雄市政府表示,法院未審酌許多事實可切斷箱涵施工及氣爆之因果關係,且對於市府主動促成三方協議推動和解工作的努力有所誤解,表達深切遺憾。

 

2014年7月31日高雄市前鎮區發生嚴重氣爆,多處馬路、房屋遭炸毀,徹夜爆炸聲響和通天火光,讓許多人心中留下噩夢,這起意外奪走32條人命、造成321人重傷。

 

有關32罹難者,3年前由高市府、榮化、華運簽署三方協議,由榮化代墊賠償每位罹難者1200萬元跟家屬和解;高雄市政府對於代位求償中65名重傷者,目前約有63人達成和解,由救助金撥款6億元。已付出和解金,。目前高雄氣爆相關民事訴訟案,已有21件判決確定,其中有11件國賠案,現階段還有60件。

 

檢方調查認定,凱旋、二聖路口底下排水箱涵內的丙烯管線鏽蝕破洞,導致輸送的丙烯外洩,為釀災禍首,依業務過失致死等5罪,起訴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9人、華運公司領班黃建發、現任高雄市政府秘書長趙建喬等3公務員,全案一共起訴12人。

 

經過3年多的審理,高雄地院11日一審宣判,李長榮化工前董事長李謀偉、大社廠廠長王溪州、值班組長蔡永堅、工程師沈銘修、操作領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員黃進銘均被判4年徒刑。

 

時任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幫工程司,現任高市府秘書長趙建喬、市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前副工程司楊宗仁、前工程員邱炳文被判4年10月徒刑。

 

華運公司領班黃建發、工程師陳佳亨、控制室操作員洪光林被判4年6月徒刑。

 

目前高市府、李長榮化工、華運公司已達成三方協議,共同啟動與罹難家屬及重傷者的和解機制,已跟罹難者家屬完成和解;65名重傷者中63人完成和解。高市府表示,為避免災民承受長年訴訟壓力,提出由市府「代位求償」方案,簽約率達99%,撥付救助金逾6億元。

 

對於判決結果,高雄市政府代理市長許立明表示,管線箱涵施作距今26年,當時工程施作、設計規範都有其背景,而26年前中油以輸送油管名義申設,事後卻狸貓換太子,以油管名義送石化原料,從頭到尾沒輸送一點油,都是石化原料,如果按照當初申設用途使用,相信氣爆不至於發生,因此相當遺憾。

 

趙建喬也表示,整個事件有很多相關因果要查核,對判決結果感到不公,收到判決書後會立刻上訴。(核廢料落腳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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