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等案二審遭判4月,馬辦發言人徐巧芯表示,監委陳師孟宣示要查馬案以及辦綠不辦藍的法官,已造成法界寒蟬效應,並表示會上訴到底。(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判馬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對此,馬辦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遺憾,也質疑監委陳師孟上任前宣示,要查馬案以及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是否已造成法界寒蟬效應。徐強調,此案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為政府未來行政權的運作,馬將上訴到底。
馬英九被控洩密罪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馬依《憲法》第44條行使總統所屬的「院際調解權」,得阻卻違法,《刑法》上不罰;有關教唆洩密罪部分罪證不足,因此宣判馬無罪。北檢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大逆轉,高等法院判馬有期徒刑4月。
徐巧芯表示,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都不可能讓其行政院長看到媒體報導後,才倉促面對類似本案立法院長與反對黨大黨鞭聯手關說司法個案的事件,所以馬當時電召行政院長江宜樺,以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會商因應可能發生的憲政風暴,是負責的總統應做的事。
徐巧芯質疑,高等法院的判決,並未考慮到涉案的人是總統,未考慮到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總統對國家的責任。日後總統或行政院長面臨國家重大事件時,必須置若罔聞,若無其事回家睡大覺,否則就會被判有罪,處以徒刑。她強調,本案判決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為了政府未來行政權的運作,馬英九會上訴到底。
高等法院判馬英九有罪,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未多做評論,僅表示「尊重司法」。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說,《憲法》對於總統職權規範很抽象,「院際調解權」的實質內容與行使方式如何界定,仍有很多討論;馬二審雖判有罪但還可上訴,依照對馬了解應會上訴,期待三審最高法院能秉持司法獨立,明確定義「院際調解權」。
李彥秀也抨擊,民進黨舉辦司法國是論壇以來司法改革牛步進行,實質改革看不到成效,反而只見陳師孟不斷試圖干預司法,引發司法界寒蟬效應,呼籲民進黨別將手伸進司法。
時力立委黃國昌則在臉書發文諷刺,馬英九有罪只「重判」4個月,還可易科罰金,完全是法院當初輕縱前檢查總長黃世銘的翻版,共同違法毀憲亂政的總統與檢察總長,均獲得司法輕輕放下,「權貴犯罪果然不一樣!」請檢察官提起上訴。綠委王定宇認為,此判決既合乎法律,又合情合理,否則洩密給馬英九的黃世銘豈不是能高喊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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