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23日在首爾中央法院受審。(美聯社)
南韓《阿里郎新聞》23日報導,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涉嫌貪污受賄等16項罪名遭起訴,23日下午1點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李明博被告知有義務出席,而他本人也出席了,他說:「遭到南韓檢方不合理起訴心情悲痛。」
預計李明博的犯罪法庭審理將持續至夜晚。外界預期,李明博在在23日庭審可能否認大部分指控。
南韓檢方在3月19日以18項罪名向法院申請羈押,拘捕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李明博是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韓國憲政史上第4名被逮捕的卸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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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李明博罪行的起訴狀厚達207頁,是當初朴槿惠的2倍多。李明博被捕後,檢方曾3次前往拘留所,進行上門調查,但李明博均以調查不公為由拒絕與檢察官見面。
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李明博涉嫌受賄三星電子以代交DAS案律師費為名,提供的賄賂金500萬美元。另涉濫用職權,指示總統府等國家機關幫助DAS公司在美國打官司,並掩蓋違法洩露總統府檔案等事實,並以親信名義持有房地產違反實名制等罪名。
李明博被控收受三星電子墊付的在美國訴訟費585萬美元,收受南韓友利金融控股公司會長李八成提供的22.5億韓元現金、價值1230萬韓元的西裝,收受大保集團、前國會議員金小南、ABC商社、能仁禪院等提供的賄賂,涉賄總金額達111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