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大幅放寬2500戶林口社會住宅申請者門檻,除設籍於新北市的市民外,在北北基桃工作者都可申請。(攝影:陳育陞)
由世大運選手村轉型的2500戶林口社會住宅,預計6月1日公告出租辦法、7月2日起受理申請,9月13日抽籤,最快11月第一批住戶就可入住,由於這是內政部推動社會住宅的全國首例,申請條件備受矚目。
據《上報》掌握資訊,內政部預計將大幅放寬申請者「排富」門檻,只要申請成員的家庭年所得低於115萬元就可申請;且為因應少子化、鼓勵生育,將保留一定比率戶數,讓新婚2年內或家有6歲以下幼兒的年輕夫妻有優先申請權。
值得關注的是,一般地方政府所辦社會住宅,申請資格都限定一定要設籍在該縣市,或在該縣市就學、就業者才能申請。位於新北市的林口社會住宅則預計「廣開大門」,除設籍於新北市的市民外,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就學、就業,且在北北基桃範圍內沒有自有住宅者,就可提出申請,將成全台申請條件最寬鬆的社會住宅。
知情內閣官員透露,此波預計有2500戶對外招租,其中30%(750戶)為經濟社會弱勢保障戶,其餘70%(1750戶)開放抽籤。開放抽籤的70%戶數中,預計51%(1275戶)保留給一般戶;其他19%(475戶)將分別保留一定比率戶數給5類對象:在北北基桃就學就業者、新婚或有幼兒的夫妻、原住民、警消人員、在林口區設籍滿一定時間以上的居民(俗稱「敦親睦鄰戶」)。
由於此案是全台戶數最多的指標性社會住宅,檯面下有民代、利益團體持續遊說,希望保留多一點戶數給「特定對象」,因此分配比率持續變動,6月初才會最後揭曉。據了解,「敦親睦鄰戶」有可能參照新北市社會住宅設定的比率,保留5%(125戶)給林口區居民優先申請。
內閣官員透露,警消人員雖然薪資高,但他們大多來自中南部,且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因此內政部規劃出租辦法時,特別保留一定比率戶數給警消人員。 這次把新婚夫婦和警消人員列為「特殊對象」,的確有其政策考量。
排富門檻部分,現行「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定,申請社會住宅者的家庭年所得,應低於該所在縣市50%分位點家庭的平均所得(以新北市為例,年所得應低於115萬元)。此外,家庭成員平均分配家庭年所得總額後,每人每月不得超過該縣市最低生活費3.5倍(以新北市為例,換算後每人每月不得超過7萬5519元)。
且家庭成員持有的動產、不動產,也必須低於該縣市公告的「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限額。以新北市為例,動產限額(包括存款利息收入、有價證券所得等)每人每年不得超過11萬2500元;不動產限額則為每戶543萬元。
對此內政部5月中旬已預告「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修正草案,參考新北市的社會住宅承租規範,刪除最低生活費3.5倍及家庭財產限制,僅保留50%分位點家庭平均所得的門檻。
據悉,由於此修正案來不及趕在林口社會住宅6月公告出租辦法前修正通過,內政部日前已簽報核准,將以專案方式鬆綁排富門檻,讓更多民眾可優先適用。
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近年來越來越搶手,台北市申請者平均中籤率約5%,台中市則為11%,林口社會住宅一次釋出2500戶,會有多少申請者備受矚目。根據營建署規劃,林口社會住宅針對小家庭、單身青年、經濟與社會弱勢者等不同需求,規劃1房到4房不同房型,租金約為市價8折以下。(社會宅的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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