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嫌趁法警轉身不注意時拔腿狂奔,翻越地檢署2公尺的圍牆,成功脫逃,歷經66小時的逃亡後,主動向警方投案。(翻攝自Google Map)
雲林縣地檢署26日一名陳姓嫌犯趁法警轉身時翻越地檢署2公尺的圍牆,成功脫逃;歷經66小時的逃亡後,又主動向警方投案。檢方29日證實此事,表示會加強法警戒護的訓練,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全面改進檢討。
41歲的陳姓嫌犯去年在雲林虎尾郊區開車時,因轉彎未禮讓直行機車,導致騎士骨折,今年1月雲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陳嫌無力付款亦不願被關,於是逃避刑責,5月15日遭發布通緝,26日被警方逮捕並移送。
沒想到26日晚間,法警準備將陳嫌與其他4名押解上囚車時,因陳嫌剛好排在第一位,他趁法警轉身開車門時,趁隙掙脫,一路拔腿狂奔並且翻過地檢署2公尺高的圍牆,成功脫逃。
66小時後,陳嫌主動投案稱,逃脫後他在地檢署附近偷了一輛腳踏車,並躲到30公里外的租屋處,心想逃不了了,才又主動向警方投案。對於他脫逃後的行蹤,警方還在調查中。
另外,雲林地檢署對這起脫逃事件則表示,因法警人力吃緊,押解人犯數常比法警多,會檢討相關人力配置,並加強法警訓練、加高圍牆設施,以免類似事件再發生;至於負責押解人犯的2名法警,被以疏縱人犯罪嫌的關係人,也被調查釐清中。(台灣主導國際級黑洞觀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