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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認罪後轉至移民監獄 美官員證實「遣返程序啟動」

上報快訊/趙翊妏 2018年06月06日 13:30:00
藝人孫鵬、狄鶯兒子孫安佐認罪後法官裁決拘提4個月,美國官員也證實孫安佐現已由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監管,遣返回台程序已正式啟動。(圖片取自狄鶯臉書)

藝人孫鵬、狄鶯兒子孫安佐認罪後法官裁決拘提4個月,美國官員也證實孫安佐現已由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監管,遣返回台程序已正式啟動。(圖片取自狄鶯臉書)

藝人孫鵬、狄鶯兒子孫安佐在美國涉恐怖威脅遭逮捕,台灣時間5日凌晨2點,在孫安佐認罪後法官裁決拘提4個月,並從賓州私設的德拉瓦監獄移出到移民監獄,美國官員也證實孫安佐現已由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監管,遣返回台程序已正式啟動,月底有望返台,不過作家李文卻指出,「一切尚有變數。」

 

孫安佐5日在審前會議上認犯恐怖威脅罪,檢方撤銷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罪名,但法官認為他所擁有的武器可造成傷害,最終宣判4至23個月刑期,至少需服刑4個月才可假釋,並將由聯邦機關接手此案。而法官裁定的拘提4個月,可以納入孫安佐先前被拘禁的時間,加上其簽證將在6月底到期,因此外界猜測孫安佐6月底有望返台。

 

據了解,因孫安佐有移民拘提令,所以刑事刑罰結束後,已由ICE監管,ICE官員也證實,「目前孫佐已移監到ICE移民監獄,遣返程序已著手進行。」

 

不過李文卻對此持保留態度,據《三立》報導,李文指出,有些移民拘留中心有內置法官可以直接審案,若罪不是太嚴重,是能不用見法官可以馬上遣返,但內有特別規定如涉9項犯罪,還是需要與法官定期碰面,而孫安佐索涉及的「恐怖威脅」、「持有槍枝」都包含在內,也就是說,孫安佐還是得跟法官見面。

 

此外,李文也提到,移民拘留中心跟孫安佐原本關押的地方不同,「對於沒有身分的犯人沒有保護,他們得不到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因此他提醒孫鵬夫婦應特別留意。(孫安佐認恐怖威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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