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1日將召開臨時會,力拚完成軍人年改修法,不過攸關「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的條文卻引發爭議。(攝影:李昆翰)
民進黨團拚在臨時會第一周完成軍人年改修法,惟據了解,攸關「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之條文,不僅國民黨團要求刪除,國防部、退輔會不支持,就連綠營內部也分成兩派意見。
行政院版主張,軍、士官之離婚配偶與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滿2年者,於法定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關係因離婚而消滅時,得請求分配該軍、士官1/2之退伍金或退休俸。換言之,領俸人員離婚時,配偶可就退休俸聲請剩餘財產分配。
上月軍改逐條審查時,藍綠針對相關條文激烈交鋒。當時藍委柯志恩、馬文君、呂玉玲、費鴻泰等人皆提出質疑,認為交由《民法》處理較適宜;綠委尤美女則堅持,西方國家都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納入年金法案,若有爭議可到法院請求分配不公。
國防部長嚴德發、退輔會主委邱國正也公開表態,直言此修法不妥,但還是尊重立院意見。據軍方人士透露,相關條文在軍人族群引發不小反彈聲浪,「不論現役、退役,普遍都反對」,若通過恐嚴重動搖軍心。
熟悉軍方系統的藍委指出,陸續接獲國防部官員私下反映,直指相關條文與退撫基金存續並無關聯,「不知道為什麼要放進來!」更有女軍官不滿表示,現在國軍不乏女兵,「又不是只有男生會被兵變!」應予刪除。
該位藍委並抨擊,執政黨不敢直接修正《民法》讓全民一體適用,卻放在軍公教修法中,當然被質疑歧視,且是衝著軍公教而來。
對此,不具名綠委不諱言,黨團內部的確有過討論,並分成兩派意見。但他強調,大家僅是思考要不要將相關條文放入軍改修法。一派覺得現行《民法》已規定相關請求權,「既然《民法》有規定,就回歸《民法》」;另一派則認為,必須凸顯、強化夫妻平權觀念,因此必須入法。
由於去年修法通過的公教年改,已經納入離婚配偶財產請求權。該位綠委表示,如果軍人年改不比照辦理,「確實很奇怪」,更會引發公教人員反彈,因此黨團仍會支持政院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