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架服役時間超過30年的C-130H運輸機,因受到預算考量下無法購置新機,空軍規劃向美提出軍售申請,替C-130H運輸機機隊延壽,但立委質疑,採軍售這有違政府力推國防自主的政策。圖為漢光演習聯雲操演空軍C-130H運輸機空投物質。(攝影:陳品佑)
服役時間超過30年的C-130H運輸機受限於預算的排擠等因素,沒有充足預算購置新機更新下,空軍規劃向美提出軍售申請,來替C-130H運輸機機隊進行延壽,讓該機種還可以持續10年以上,據指出,空軍C-130H運輸機延壽案主要是強化飛機結構為主,立委質疑國內航空產業已具備此能量,只要透過原廠的認證,延壽案完全可以由國內來執行,空軍若規劃以軍售執行C-130H運輸機延壽,這有違政府力推國防自主的政策。
空軍C-130H運輸機機隊共有20架(編號1310於1997年失事墜毀於台北松山機場),現有19架;第一批的12架是於1986年底返台服役(編號1301~1312),9年後的1995年1月再取得第2批4架(編號1313~1316),第3批4架是在1997年12月抵台(編號1317~1320),第一批12架在2016年就滿30年。
飛機製造商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早在2015年底針對空軍C-130H運輸機機隊提出現況評估報告指出,受限於台灣地區小,空軍C-130H運輸機執行任務都是飛行時間短,但起降次數頻繁,雖然飛機發動機未達使用期限,但運輸機機體的金屬結構,因起降次數的頻繁影響,已產生金屬疲勞現象,有飛行上的危險,甚至建議部分C-130H運輸機無法進行機體結構強化提昇,要直接汰換。
據指出,空軍了解C-130H運輸機現況,因無預算購置新機,第一批的12架的C-130H運輸機空軍已規劃結構改善的方案,透過結構與零附件的更新,讓這一批C-130H運輸機能正常運作而安全無慮,而且每次執行訓練,或協助交通部疏運外島民眾計劃時,一定會經過嚴密的檢整後才會出勤,保證飛行上的安全。
據指出,規劃延壽案因考量美商洛馬公司保有該軍機的智財權,要進行延壽工程需向該公司申請,加上國內並沒有施作運輸機延壽工程的經驗,因此向美提出軍售來進行延壽,除了確保延壽後軍機品質外,更可在規劃的期程內完成符合戰備需求。
知情人士指出,C-130H運輸機不是戰機,沒有太多的技術門檻,目前國內航太產業的能量與技術,只要國防部與美商洛馬公司洽商,用商售的模式,由該公司組成延壽案顧問小組;空軍則由航發中心、中科院航空所以及漢翔公司組成專案小組,由美商顧問小組指導,教導整個延壽案如何評估與檢測各項結構,以及運用何種技術來進行結構更新等工作,這不但可以學習整個延壽案是如何評估與進行,同時也可將飛機進行延壽案整個流程與技術落實在國內,更可藉此機會,培育國內航太產業的人才,這才符合國防自主政策的核心價值。
該名人士指出,空軍是以需求單位來規劃,自然希望用最簡單、最快的方式,又能達到品質保證,所以向美提出軍售來延壽是最快且最不費心;但美商洛馬公司已將C-130H運輸機維修與結構更新的能量釋出,各國民間航空公司只要取得洛馬的認證,都能夠承包C-130H運輸機的維修工作;目前國內無論是漢翔、長榮、華航等公司都具備此一條件,為考量國內航太產業發展,C-130H運輸機延壽案還是採商售模式,在國內進行比較合適。
●缺乏GPS定位 C-130H只能靠電話通聯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