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清水斷崖去年被隨意丟棄400多個廢棄輪胎,警方於25日掌握嫌犯。(圖由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提供)
花蓮清水斷崖去年遭不肖業者棄置廢棄輪胎約400多條,警方經蒐證調查後,鎖定一名輪胎行的王姓業者,發現他2年內違法幫車廠清運4000多個廢棄輪胎,任意丟棄在花蓮地區,25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警方接獲民眾檢舉,發現從2017年陸續有人棄置輪胎在台9線崇德步道下方,也就是位於花蓮清水斷崖的岩石斜坡上,破換當地環境。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會同花蓮縣環保局25共同到場勘查,歷經半年偵辦後,警方追了半年多,終於鎖定花蓮縣吉安鄉一家輪胎行的王姓業者涉有重大嫌疑,隨即通報並交由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偵辦。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表示,王姓嫌犯並無許可執照,卻從105年起清運花蓮縣內知名T牌大廠、家牌輪胎中心等多家車廠汰換下的廢棄輪胎,賺取清運費用後卻將輪胎隨意棄置於花蓮境內,且丟棄地點遍及吉安、壽豐、鳳林、光復、秀林鄉等地,光是清水斷崖就有400多條,至今棄置輪胎總數達4000多條,不法獲利上百萬。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受委託清運的業者應妥善處理廢棄輪胎,否則將會負連帶清理及環境改善責任。
警方呼籲,車廠應將汰換後的廢胎交由持有合格執照的清運業者,切勿為了節省清除費用而受罰、破壞商譽又危害環境;保七總隊第九大隊也強調,車廠和輪胎業者應負起法定責任與社會責任,並且協助回收被亂丟在郊外的廢輪胎。(30萬隻台灣獼猴「猴命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