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SOGO股權增資案,遠景基金會董事長陳唐山再次槓上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稱自己被恐嚇。圖為26日亞泥股東會。(攝影:李昆翰)
立法院臨時會即將展開《公司法》修正草案協商,其中影響甚大的SOGO股權增資案爭議再次浮上檯面。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日前委託律師發聲明表示,遠景基金會董事長陳唐山與前太平洋流通股資董事長李恆隆對SOGO百貨的指述涉及諸多不實,對此,陳唐山也再次槓上徐旭東,稱這是他第4次收到律師函。
涉及多利益團體的「公司法部分修正草案」第9條,內容是指,若公司設立或其他登記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經裁判確定,經濟部可撤銷或廢止登記,SOGO股權增資案就可適用,因此被外界稱為「SOGO條款」。
SOGO百貨經營權糾纏17年,官司高達83件,案情錯綜複雜。SOGO增資登記爭議,要追溯到2009年台灣高等法院對於SOGO疑似掏空案的判決。當時高院認定,遠東集團入主過程中,於2002 年9月21日的增資決議股東臨時會、董事會涉及偽造文書,將當年負責紀錄的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幕僚、遠紡副理郭明宗以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判刑2個月定讞。
之後,高檢署旋即將判決結果發函通知經濟部。經濟部在2010年2月依《公司法》第9條規定,撤銷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太流)6次變更登記,將太流的資本額從40億1000萬元,打回原始資本額1000萬元、負責人李恒隆的狀態,使得遠東集團對SOGO的持股瞬間歸零,經營權岌岌可危。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因此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2013年5月最高行政法院判經濟部敗訴,恢復太流公司40億元增資登記,確定遠東集團為SOGO最大股東。
而到2018年2月,最高法院依據《公司法》判定SOGO為控股公司、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從屬公司。此判決恐將導致2002太流收購SOGO股權無效,進而影響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源自太流的過半持股權,經營權又恐將出現變數。
而為了SOGO案及《公司法》修正,陳唐山日前再次槓上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徐旭東日前委託律師對前立委陳唐山發出聲明指出,若陳唐山配合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不實指控損害他人,法人應負連帶責任。陳唐山則稱自己屢次被恐嚇。
據《聯合報》報導,徐旭東在聲明指出,媒體多次報導陳唐山向政府機關關切遠東集團增資SOGO百貨合法性事宜,目前已有多項法院確定判決,認定遠東集團旗下公司「增資SOGO」百貨合法有效,請陳唐山應了解相關法院判決意旨,勿受誤導,以免使陳唐山所擔任董事長的財團法人兩岸交流遠景基金會,產生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聲明指出,陳唐山與李恆隆對SOGO百貨的指述涉及諸多不實、錯誤、偏頗之處。包含「高等法院判決一人董事會出席簽到簿,虛偽不實」;高等法院判決李恆隆與徐旭東簽下保密協議,雙方為買賣關係,而非增資關係等內容」,均明顯曲解該等判決內容,與該等判決結果南轅北轍,且似有為特定人利益嫌疑,透過新聞媒體操作,造成行政機關壓力嫌疑。
報導指出,對於徐旭東的聲明,陳唐山表示,這是他第4次收到律師函,對於內容的不實指控,完全是抹黑。一個在台灣當過立委的人,關心政治、關心政府,竟然還屢次被恐嚇,台灣號稱是民主自由的國家,他卻一直遭受到這些。
針對SOGO案及公司法修法,陳唐山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喊話,行政院長的任務就是處理好經濟和內政事務,希望賴清德好好處理SOGO案,藉此提振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感。
而就在《公司法》修法前夕,PTT八卦版上,有網友爆料指出,近日徐旭東請了律師寫信到各立委辦公室,內容指出:「《公司法》規範有犯刑法、偽造文印等,裁判確定,經濟部可撤銷或廢止登記公司,這明顯針對特定人士。」顯示徐旭東關切近日《公司法》修法狀況。
對此,經濟召委高志鵬表示:「徐旭東這麼有錢,他可以請3個、30個、300個律師,幫他寫10張、100張法律意見書,從來沒聽過立法委員修法,還需要律師出法律意見。」
由於《公司法》涉及的利益團體太多,為免徒增紛擾,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已表態,目前遭保留的條文涉及「SOGO條款」、「刪除法人董事」、「增訂共益公司專章」、「過半股東能否召集股東臨時會」、「徵集委託書的使用限制」等。朝野協商原則就是一切回歸院版草案。(華山分屍案最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