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納入《勞基法》問題爭議許久,衛福部原規劃2019年實行,20日朝野黨團協商盼提早於2017年實行,但最終與衛福部協商破局;圖為51大遊行醫師上街爭勞權。(翻攝自醫勞小組臉書)
醫師納入《勞基法》問題爭議許久,衛福部原規劃2019年實行,但在野黨提案將時程提早,故此立法院20日下午進行朝野協商,盼在2017年就能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但醫界卻湧現雜音,台大醫學院內科退休教授謝炎堯與台北市萬芳醫院副院長簡嘉惠,皆表示不贊同將醫師納入勞基法。
和信醫院副院長謝炎堯20日投書《自由》向法案發起人洪慈庸寫了一封公開信。謝炎堯對洪慈庸說,「謝謝您關心醫師的健康,您的關心來自少數人對您提供錯誤的訊息」,還說,「醫師過勞可能導致不慎傷害病人,但是醫師不會因過勞而死亡」,反對將醫師納入《勞基法》。謝炎堯信中還提到,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並規定工作時數,主治醫師對病人有持續照顧的責任,希望提案立委們能慎思諒察。
台北市萬芳醫院副院長簡嘉惠也反對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她19日表示,《勞基法》當初是為製造業所設計,醫院運作與一般公司行號不一樣,若規定一體套用會有問題,他支持醫師獲得合理勞動條件,但千萬不要便宜行事,因為「制度規定不好比貪污還嚴重」!
對此,洪慈庸20日下午回應「醫界」看法,感謝謝炎堯副院長的關心,但她說,醫師納入《勞基法》後並不會阻止醫師行醫,而是會考量不同科別與狀況議訂保有彈性的工時指引,如果超過上班時數,會依法令規定支付加班費。
同時,洪慈庸也說,醫師不會因不負責任而離開手術房,但醫師會因過勞而在手術房倒下,尤其醫師在手術室或診間猝死、中風的事件,2016年有登上媒體的至少已有4起,這是社會的損失,也是病患的風險。
洪慈庸指出,歐盟早已在EWTD歐洲工作時間指令中規範醫師工時,日本醫師也已適用勞基法保障。考量台灣現下必須面對的人力問題,或許無法一舉達到像EWTD規範的週工時48小時,但我們可以嘗試邁出第一步,從法規與人才訓練、工時指引、分級醫療等各項配套開始逐漸調整、改善醫師的勞動條件。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20日參與醫生納勞基法黨團協商,下午他在臉書提出批評,指出衛福部在「醫師納勞基法」一事的顢頇立場。他表示:「今天的協商中,衛福部仍無法清楚說明,若到2019年才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與明年就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到底有何差別?為何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準備時程需要長達三年?」
他表示,對於衛福部認為配套不足,導致無法提早時程的說明,各黨委員也在協商中提出修正意見。民進黨委員也希望,衛福部其實可以將時程再往前半年,但衛福部最終仍無法接受,致使確定時程協商破裂,「未來就交由院會處理。」
最後徐永明呼籲,政策方向已確定就是「未來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各家醫院其實都已自行調整中,所以衛福部應該要更積極,距離明年9月還有將近一年的時間可以準備,明年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不是不可能,「就看衛福部的態度!」(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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