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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用死刑進行政治攻防是不道德的

主筆室 2018年06月29日 07:02:00
兩公約在台灣早已國內法化,無論藍綠,不分馬英九政府或蔡英文政府都曾不諱言將「廢死」作為終極目標。(湯森路透)

兩公約在台灣早已國內法化,無論藍綠,不分馬英九政府或蔡英文政府都曾不諱言將「廢死」作為終極目標。(湯森路透)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說,最近發生很多情殺案、分屍案,這些人是禽獸不如,應該要永遠離開人世。他表示,很不能接受蔡政府不動如山的作法,對於法務部長邱太三說「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他痛批邱太三對不起人民,對他強烈譴責。台灣支持死刑的民意強度很高,吳敦義的說法肯定能獲得不少共鳴。不過,這個說法用死刑將善惡對錯一刀切,忽略了執行死刑的複雜度,既提升不了台灣的治安,也沒有遏阻犯罪之用,更無法慰藉被害遺族的受創心靈。

 

先強調,在台灣關於死刑的存廢與該否執行的討論,是超越政黨藍綠的。馬英九執政時期的第一任法務部長王清峰就是一位強烈的廢死主張者,她說,從《憲法》及人權的角度,生命權必須被保障,縱使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或維護社會秩序,也只能限制,不能剝奪生命權,「以眼還眼,世界只會更盲目」、「殺人償命!仍償不了命,徒使另一個家庭陷入傷痛。」「我寧可離開(指請辭)」「替他們(死刑犯)被執行,甚至於下地獄都甘心。」她最後因為拒絕執行死刑而下台, 但卻是現今少數為理念而負責的政務官典範。

 

儘管不少人抨擊現在的政府不願執行死刑,導致治安敗壞,但事實上,過去四年來,台灣執行了三波死刑:一次是在2014年4月29日,當時的法務部長羅瑩雪簽署杜明郎等人的死刑執行令,不過,就在那次死刑執行的22天後,就發生了震驚全台灣的鄭捷捷運隨機殺人案;2015年6月5日,再度槍決六個人,不過,半年後又發生內湖隨機殺童案。而最受矚目的鄭捷死刑案是在馬政府臨下台前執行,他在死刑定讞後短短18日即遭槍決,以這麼快速度執行死刑,似乎沒有遏阻更多「禽獸不如」的人冒出來。

 

事實上,如果以台灣的整體犯罪率來看,其實已經從2007年的每10萬人2146件,到2017年的1245件,十年內減少了四成;即便以重大的故意殺人案件來看,80年代常常執行死刑的台灣都維持在每年1500件左右,然過去五年已降到每年400件左右,減少幅度超過七成。純就數據來看,所謂治安敗壞顯然是個被刻意放大的偏頗認知,死刑可以「殺雞儆猴」更是個完全無邏輯相關的錯誤連結。

 

死刑的「好處」在於它迅速地切割了加害者與這個社會,讓多數人「安心」。許多人認為,當我們無法這個社會為何會出現像鄭捷這種連續殺人犯,或其他殘忍的殺人分屍犯時,最好的方法就是將之病理化,以「非我族類」為由與之隔絕。如盧斯達在本報的專文:「可怕的異類出現了,認為他有病,需要醫療、隔離甚至殺死,起碼是有根可尋,有病可治,不是無以名狀的恐怖。最恐怖的恐怖是沒有名狀的恐怖。」我們以為執行了死刑之後,社會「安全」了,遺族家屬也可以獲得平靜與寄託,但往往事與願違。相反地,在一次又一次的切割當中,讓自己更形孤立,讓社會更加冷漠,讓死亡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殺戮中被激盪出來。

 

2011年,挪威同樣發生驚人的無差別殺人事件,短短一小時內造成77人死亡,96人受傷,是挪威自二戰以來規模最大的死傷。面對這名連續殺人犯,挪威總理史托騰伯格第一時間就對外表示:「炸彈和槍擊不會讓我們噤聲,也沒有任何東西能使我們拋棄挪威的價值……對暴力的回應,就是更多民主,和更多人道,但永不天真。」挪威人對兇手的行為憤慨,卻不願再多提起這個人,不願讓恐懼襲擊他們的日常生活,遑論將之妖魔化。在屠殺案中倖免於難的年輕生還者、國會議員荷漢說:「如果一個人可以製造那麼多的仇恨,可以想像,當我們所有人聚在一起時能產生多少愛。」

 

兩公約在台灣早已國內法化,無論藍綠,不分馬英九政府或蔡英文政府都曾不諱言將「廢死」作為終極目標。既是終極目標,本就非一步到位,必須配合司法的偵審、獄政的改革,被害人的保護及更生教育的再造,才有機會水到渠成。在這情況下,政治人物用執行死刑的「主流民意」拒絕與社會對話,已屬不負責任;如果再用「兇手禽獸不如」、「強烈譴責不執行死刑」來挑起群眾情緒,充作攻防籌碼,攫取政治利益,更是於道德有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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