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國內在強人政治的激發下,更易轉化為便於操作的民族主義。(湯森路透)
土耳其最初的憲政體制屬於內閣制。當一國想要從內閣制轉換到總統制時,其實並不容易。半總統制糅合了兩種制度的特性,因此一國若想要從內閣制或總統制轉換成半總統制,要比直接從總統制轉換成內閣制,或是從內閣制直接轉換成總統制容易。
同樣的,從另一個角度說,想要從半總統制轉換總統制或內閣制,也似乎要比後兩者直接轉換來的容易。所以,半總統制可以作為一種大跨度且時期較長憲政體制轉換過程中的過渡性角色;但是,想要憑藉半總統制作為憲政體制改革的橋樑,並達到最終的目的,還需滿足幾個特定的條件。
就土耳其的個案而言,究其面向,可分為國內與國際兩方面:國內包括歷史因素、領導人因素、宗教與世俗力量的角力,具體可觀察1982年憲法的不合理之處、強人艾爾多安及其領導的正發黨的執政、軍方的角色等國際則以歐盟的態度為主,這兩者的共同作用影響到土耳其選民的偏好,為土耳其從內閣制過渡到半總統制再成功轉型成總統制提供了特殊的條件支撐。這些因素或多或少地都體現在以下兩個階段的修憲中。
2003年艾爾多安首次擔任總理,自此之後始終掌握大權。2004年修憲的意義主要體現在歐盟願意正式啟動與土耳其的入盟談判,這說明正發黨上臺之初即開始推動的修憲目標,也就是擴寬公民政治權利的範圍符合歐盟的標準,在這之前,塞布勒斯問題、宗教自由、軍方的政治地位、經濟不穩定是歐盟拒絕土耳其的重要障礙因素 註更多Coşkun,2013。
正發黨通過強調融入西方以及與歐盟的互動為由獲得了解釋修正案的正當性,這個策略的選擇以及此修正案的內容實為弱化軍方的政治地位,由於軍方在1982年憲法制定時被賦予的特殊地位,土耳其的民主政治常因軍方的政治指導動作而被詬病,利用歐盟以協助達成文人政府對軍方的管理,例如公開軍隊開支並接受審計法院的監督、改變軍方控制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人員構成,增加文官數量等。
同時,強化以伊斯蘭教為主的宗教自由,逐步建構一般民眾對於正發黨理念、執政效力以及艾爾多安領導能力之認同。有伊斯蘭教背景的正發黨相對於土耳其的世俗政黨,如目前最大的反對黨共和人民黨,吸引了不少弱勢和邊陲的社會群體;而後者則主要獲得文官、軍方高層、傳統知識分子等屬於上層菁英的支持,因此也體現出世俗政黨與具伊斯蘭教色彩政黨、菁英與大眾政治兩種面向的角逐。
這次修憲的內容在加入歐盟與促進民主的說辭下,也獲得了共和人民黨的妥協和民眾的支持,現實上則有利於正發黨下一步的計劃。2007年最初觸動修憲的原因是土耳其的國會在選舉總統時屢次無法達到所需條件,代表世俗力量的共和人民黨和軍方激烈反對正義與發展黨的總統候選人阿卜杜拉·莒內(Abdullah Gül),面對總統選舉的僵局,正發黨在2007年5月提出一份真正涉及憲政體制改革的修正案,該案將國會選舉從5年縮短至4年,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為五年,可連任一次,這些條款在國會二讀中均以三分之二多數獲得通過。
中間2007年7月,正發黨提前進行國會選舉,此舉是將危機解決方案拋給民眾,民眾的意願反應在正發黨再次獲得執政權,這一次莒內成功當選總統,同年10月21日,關於總統全民直選的憲法修正案在全民公決中憑藉68.95%的支持率通過,雖然選民的總投票率只為67.51% 註更多Özbudun,2012。
這一次公投將土耳其的憲政體制從內閣制轉成了半總統制,並且是一個由國會主導的「準內閣制」的半總統制。當時,正發黨雖然在國會中依然佔據多數,艾爾多安仍然掌握總理大權,但是艾爾多安之後打算轉任總統,日後一旦正發黨失去國會多數,半總統制下土耳其就會走向共治,艾爾多安會失去權力,即便不發生這種情況,他在總理之位時也不能完全無視總統的權力,同樣在總統之位也不能完全無視總理,尤其是後者,即使是同黨盟友也可能出現反目爭權的狀況。
因此,他始終傾心於真正的總統制,不願意在制度上存在分享行政權的狀況。修憲在形式上是為瞭解決國會無法選出總統的困局,故而改為民選,實際上主要因為在位者希望獲取更穩固的權力地位 註更多吳玉山,2016。
直選總統的意義在於,在選舉的時候能最直觀的反應對候選人的民意支持度,從而體現高度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在艾爾多安作為總理實際掌權期間,在社會面上,早期他就以新世代的伊斯蘭主義者自居,嘗試弱化國家對社會的干涉,擴大社會和個人的選擇和差異,並以現代化的伊斯蘭教認同,以及更為容忍和實用主義的方式走進公共的領域,以改善政治伊斯蘭和世俗主義之間的緊張。
經濟面上,他一直強調經濟大於政治,土耳其的經濟狀況不斷改善,處理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得當,土耳其的基礎建設不斷增加,其中包括七大建設計劃的兌現,對於教育和性別平等議題也十分重視,在表面上也確實積極推動加入歐盟並配合歐盟各項規定的標準,譬如廢死。因此,吸引了一大批土耳其中產階級的支持。艾爾多安的個人聲望也因此居高不下,為其未來代表正發黨作為總統候選人參選總統競逐鋪平道路,十拿九穩又合情合理。艾爾多安也如願於2014年當選土耳其首任全民直選的總統。
由於艾爾多安對於總統制的青睞,他不會只滿足於半總統制的憲政設計,因為半總統制在設計上還存在總理與其共享行政權,而2007年修憲雖然成功,但由於總統無權獨立任免總理,土耳其的總理需由國會通過信任投票確認,由總統委任,總理僅需對國會負責,所以是一個國會主導的半總統制。艾爾多安還是需要依靠政治盟友當任總理以施展其權力,事實也證明,艾爾多安昔日的兩位政治盟友也並非完全對艾爾多安言聽計從。
2013年土耳其爆發反對綠地改建為商場的示威行動,對於示威民眾的訴求,時任總理的艾爾多安完全不予理會甚至痛批,展現強硬的作風。然而,土耳其總統莒內則與之不同調的表示,民主政治不光是選票,認為和平的示威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更表示已經收到民眾的訴求。
再者,2016年時任總統的艾爾多安,與原本的政治盟友達烏拖魯(Ahmet Davutoğlu)因與歐盟合作的難民議題上意見分歧,艾爾多安發動罷黜以耶地任(Binali Yıldırım)取代達烏拖魯,因此如若總理不配合對於艾爾多安的施政同樣存在威脅和阻礙。所以要牢牢掌握權力而無需進行這樣政治操作的方法就要廢除總理一職,轉型總統制,如此總統就可自己挑選及確認內閣成員。
在艾爾多安擔任總理的時期,他持續修憲掃除軍方、法院的障礙。最引人注目的發生在2010年的修憲,首先,他帶領正發黨取消了部分司法豁免權,而被取消的部分主要涉及軍方和法院,包括國家安全委員成員、最高軍事委員會、最高法官與檢察官委員為的司法豁免權 註更多Yazici,2010。
其次,調整法院人員的構成,17名憲法法院成員有14名由總統任命;再者,為了防止過去軍方利用司法機構取締政黨左右政局,2010年修憲提高了取締政黨的門檻;最後則是重塑了最高法官與檢察官委員會,2010年修憲改變了原本最高法官與檢察官委員會在人員構成上的任命方式,最突出的是有4名成員由總統直接選出,此舉等同加大了總統對於司法權的干涉能力。
但是到2016年5月為止,艾爾多安的推動的修憲始終曲折,在國會中反對黨對此議題十分警惕,即使艾爾多安在6月和11月有條件發動了兩次國會大選,席位還是離修憲門檻,也就是總席位(共550席)的五分之三特別多數,有所差距。直到12月10日,正發黨又向國會遞交了憲法修正案草案,這一次才突破僵局,2017年1月21日,土耳其國會終於以339張贊成票通過草案,但土耳其憲法規定,如果提案能夠得到國會330席(總共550席,五分之三多數即330席)的支持,就可將提案付諸全民公投,而若有三分之二(367席)以上議員支持,則可直接修憲。
因此,草案須交由全民公投表決,一波三折之後,2017年4月16日,以51.3%的支持度土耳其通過了休修憲公投,此舉正式標致著土耳其將從2019年起轉換為總統制國家。
艾爾多安能操作到全民公投之前的階段,可以說他很充分的利用了總統與府會一致情況下,「換軌共治」的半總統制次類型的制度特點,此時雖然艾爾多安被要求摒棄政黨身份,但是作為總統的他仍然是正發黨的實際領導人,當府會一致時,總統作為國會多數黨的領袖,對於總理和內閣的人事有最大的權力,也因此他是政府實際最高的領導人。
在操作上它就可以隨時撤換總理、變更政策、發動國會大選等。而在全民公投階段,由於常年施政得當,帶領土耳其的經濟快速發展,降低了貧窮人口數和失業率;不斷利用1982年憲法的修訂,既穩固自己的權力地位,又利用憲法本身具有的違背民主政治的不足,提高民眾對其的好感度和認同,此時親西方的世俗政黨和軍方,反而顯得不具正當性。
其帶領的正發黨具有伊斯蘭宗教色彩,但是巧妙的與民族主義、宗教自由做融合;同樣巧妙的是利用歐盟議題增強其政策的合法性,逐步削弱軍方和反對黨的影響力,使軍方受制於文人政府,前期,他在國內的勢力仍很弱,因此要透過承諾繼續推動土耳其加入歐盟來顯示自己遵守憲法上的世俗化原則,這包括要跟隨歐盟的要求,加強民主化及人權,利用土耳其菁英階層對於歐盟的嚮往心理,削弱世俗力量,安撫軍方;後期因歐盟積弱,吸引力下降,近年土耳其的入盟意欲下降,土耳其人在漫長的入歐之路上積攢的負面情緒,而歐盟對於此次修憲的態度又明顯與艾爾多安不同,德國與荷蘭更因此與土耳其隔空對罵。
土耳其國內在強人政治的激發下,更易轉化為便於操作的民族主義,這也反映在影響選民公投修憲的支持率上,因此,也使得艾爾多安集權一身的限制相對減少了。最後,則是一場似乎沒有計劃好的軍事政變,這場不得民心的政變,反而增強了民眾對於修憲的認可,原本艾爾多安就多次強調總統制的重要性,撫平政變後,以此為由強調聯合政府的分裂本質將會阻撓土耳其的行政效率和進步速度,因此應該轉變憲政體制由總統一人獨攬大權,國家運作才會更有效率與穩定,同時也藉此機整肅艾爾多安的反對勢力。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