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對於都發局認定大群館宿舍違規感到遺憾。(攝影:蘇郁晴)
台北市都發局3日會勘文化大學「大群館」後做出結論,認定「大群館」作為寄宿住宅,屬於違規使用。文大稍早發出聲明,表示對於都發局未依教育部之相關辦法認定大群館為教育設施,且相關決定亦與當初同意文大作公安申報、從未認定大群館違規之前例前後矛盾深感遺憾。
文大指出,依照教育部相關辦法,租用校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四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證明者,即可視為該校校舍,屬於教育設施。「大群館之承租完全合乎教育部之規定。」
而對於都發局呼籲使用人(文大)及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宿權益,卻並未作具體之行政指導指示如何改善,及未說明是否兩個月內即可完成改善,以及改善後是否即屬合法?對此函文模糊之地帶,文大表示將再發文都發局,請都發局明示。
文大聲明,無論大群館將來能否繼續作為文大之宿舍,文大將以維護學生住宿權益為最高處理原則,請文大學生及家長安心,並呼籲相關單位能慎重考量四百餘名學生之住宿問題、妥切處理。(文大「大群館」作宿舍違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