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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小新娘對41歲老公說「我愛你」 馬來西亞再掀童婚論戰

林思怡 2018年07月04日 11:01:00
馬來西亞頻傳童婚事件,照片非當事者。(美聯社)

馬來西亞頻傳童婚事件,照片非當事者。(美聯社)

老少配現在並不稀奇,各地可見不少「爺孫戀」的情人或配偶,但如果情況套用在41歲中年男子與11歲女童,可能還得把合法性考量進去。

 

馬來西亞41歲穆斯林男子娶了年僅11歲的泰國女孩,聲稱等到女孩到了合法結婚年齡16歲時才會帶走她。此事震驚整個馬來西亞社會,民眾憤怒要求禁止童婚情況再發生。

 

馬來西亞的穆斯林最多可以迎娶4位妻子,儘管伊斯蘭法律規定女性的最低婚姻年齡為16歲,但在伊斯蘭教法院和雙親許可下,她們可以提早結婚。馬來西亞副總理旺阿茲莎(Wan Azizah Wan Ismail)表示當局已開始調查此事。

 

 

婚姻可能不合法

 

41歲的哈米德(Che Abdul Karim Che Abdul Hamid)為馬國橡膠商人,也是東北部吉蘭丹州(Kelantan State)1間清真寺的領袖,本身已有2名妻子及6個年紀介於5至18歲的子女。

 

哈米德與女孩結婚的照片流傳於網路上,消息傳出後卻被指出婚姻可能並不合法。

 

無論是泰國或是馬來西亞,官方都稱未收到相關的婚姻申請。大馬副總理旺阿茲莎強調,像這樣的婚姻沒有經過伊斯蘭教法院許可,一概無效,而此案例可能還涉及戀童癖的因素。

 

大馬副總理旺阿茲莎。(美聯社)

 

另一方面,哈米德1日向《馬新社》(Bernama)表示自己的婚姻絕對合法,而且女童雙親也已同意。不過他會等到女孩滿16歲後才正式提交婚姻申請,而在那之前,女童也將繼續與父母居住。

 

馬國當地媒體報導,該名11歲女孩說她愛哈米德,因為哈米德是個善良的人。

 

男子承諾金錢救助

 

馬國副總理旺阿茲莎表示,調查結果發現哈米德二度遊說女童家庭,即使女童母親以年紀太小為由拒絕,最後仍接受等到女孩16歲時完成結婚儀式。據女孩母親透露,哈米德承諾會以金錢提供救助,小女孩家庭則僅依靠割橡膠為生。

 

 

旺阿茲莎說:「未滿12小孩的同意(在法律中)不能稱為同意」。大馬政府「致力於終止童婚情況」,希望能將最低結婚年齡調高至18歲,並確保伊斯蘭教法院裁定未成年者結婚前,必須有嚴格限制條款。

 

泰國婦女基金會創辦人白維娜(Paveena Hongsakul)相信,父母用小孩換取部分資源等同人口走私,小孩可能出於孝順父母,勉強同意心中不願接受的婚姻。白維娜表示自己基金會就有許多小孩因為父母要求,從事性交易相關工作。

 

 

馬來西亞國家人權社會依據政府資料指出,2010年就有1萬5000名「小新娘」,呼籲政府將同婚列為犯罪,保護弱勢的未成年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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