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10日偵結,北檢痛批馬等3人造成重大損失,且犯後態度不佳,應從重量刑。(攝影:葉信菉)
北檢10日提出多項證據,起訴馬英九等3人。北檢痛批,馬英九惑於權位,於密室暗議,私相授受財產,造成國家社會重大損失。北檢還說,3人犯後相互推諉、態度不佳,建請法官依犯罪情節從重量刑。
北檢10日上午開記者會,指出時任黨主席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在三中案中,涉嫌《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嫌。北檢認為,3人學養俱豐,深諳法律、財務經融與行政程序,卻犯下此案造成國家重大損失。
北檢表示,尤其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辦理過台北銀行與富邦金控合併案,應對併購案件有深刻的了解,知道可能存在的爭議。然而,馬英九明知國民黨黨產有極大爭議,卻在掌握國民黨最高權力之時,惑於權位,密室暗議,私相授受財產。北檢還說,馬英九其實自己也說過這件事「太荒唐」。
因此,北檢痛批,馬英九在犯後心存僥倖,委請各種專業人員協助布置層層機巧明目、移轉財產,或是事先演練避罪之詞,還預備6000萬元鉅款支付爾後訴訟費用。北檢說,雖然3人機關用盡,力謀脫罪,還是難逃法網,認定事證明確。
北檢強調,參酌3人犯後態度,建議法官依犯罪情節從重量刑,以示警懲。(三中案起訴馬英九全文)
【延伸閱讀】
●【三中案起訴馬英九】國民黨團批:北檢淪為民進黨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