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圖左三)遭解聘一案,21日北市教育局表示基於原處分不當,將撤銷解聘處份。(翻攝自蕭曉玲粉絲專頁)
遲來的正義!前台北市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2007年因反對前市長郝龍斌提出的一綱一本政策剝奪教師選書權,控告郝龍斌違反《國民教育法》,隨後火速遭中山國中以「不適任」為由解聘。台北市教育局21日表示,基於原處分不當,將撤銷解聘處份,並補發9年本薪。
蕭曉玲遭解聘一案,在當年被稱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最高行政法院曾在2011年判決北市府勝訴定讞,但監察院在2013年糾正台北市政府,認為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此案在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重新調查。
台北市長柯文哲21日在議會答詢時表示,此案因曾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在法律上有適用困難,有函請法務部說明,經法務部8月31日回函,確定撤銷蕭曉玲的解聘案,他認為此案應按程序正義,才能確保國家運作。
台北市教育局指出,法務部回函行政機關應尊重法院判決,若有不同意見,則請地方縣市政府裁量。經調查,最終確認在21日撤銷處分,但因中山國中目前無音樂教師職缺,會另協調蕭曉玲復職,復職時間尚在研議。(魏瑾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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