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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逝世周年】沒有敵人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國際中心 2018年07月12日 16:30:00
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永遠缺席了。(照片:美聯社,後製:李明維)

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永遠缺席了。(照片:美聯社,後製:李明維)

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獎典禮上,有一個位子是空的。

 

如同1983年的華勒沙(Lech Wałęsa)與1991年的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一般,2010年的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獲頒此獎時仍被關押在(中國)監獄中,無法親自到場接受這份殊榮,但不同的是,劉曉波永遠無法親自領獎了。

 

「在中國為基本人權持久而非暴力的奮鬥」是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決定授獎的理由,觸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同時遭判11年有期徒刑,則是這位和平獎得主直到罹癌過世前,始終無法獲得自由的原因。

 

 

2008年,劉曉波等人起草《零八憲章》,內容主要提倡自由、民主和人權等訴求,「煽動罪」成為禁錮劉曉波且生前至死都無法平反的莫須有。

 

被掩蓋的真相 遭遺忘的歷史記憶

 

2017年7月13日劉曉波病逝,隔天,香港的親中媒體對於「和平桂冠」得主殞落新聞處理的方式,就是頭版避開「劉曉波」,中國官媒《中國日報》甚至對於死訊隻字未提。

 

香港民主派媒體《蘋果日報》則以「暴政殺人,劉曉波病逝」、《明報》以「曉波囑劉霞,好好活下去」為頭版標題,顯見劉曉波代表的意涵仍是中國當局說不出口、必須對內隱瞞的「秘密」。

 

《富比世》(Forbes)雜誌評論人艾普斯坦(Gady Epstein)指出,隨著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的記憶逐漸消退、中國經濟繁榮的時代崛起,普羅大眾、甚至是諾貝爾委員會的成員,對於中國威權體制,都表現出「出於本能、習以為常」的寬容。

 

 

中國異議人士的意義何在?

 

國際社會忙於與成為強權的中國往來,對於中國政權滲透人民日常生活的威權主義已感麻木。艾普斯坦舉曾遭到中國政權酷刑迫害的人權律師高智晟為例,2017年他「被失蹤」至今仍下落不明。世界上大部分人將遺忘高智晟,更不用說中國人大多數從未聽聞過這一個名字。

 

「終將被遺忘」是多數中國異議人士的悲慘命運,那麼為民主和人權犧牲又有何意義呢?

 

2010年那一個頒發給劉曉波的諾貝爾和平獎,回答了這一個問題。以丈夫為榮的劉曉波遺孀劉霞女士從此可以不再擔心先生名字被世界和中國人遺忘。許多中國人權鬥士也會知道自己為祖國人權努力後將被刻印於某個時空裡,「莫忘訴求」更是諾貝爾和平獎給予得獎者與世人留下深遠意涵的目的。

 

 

畢生爭取「容納歧見」

 

劉曉波逝世一周年之際,芬蘭赫爾辛基大學(University of Helsinki)法學教授米欽恩寧(Panu Minkkinen)探討這位「人權鬥士」留給後人的究竟是什麼?

 

米欽恩寧引述法國政治思想家勒福爾( Claude Lefort)的觀點指出,無論是民主或極權體制, 或任何一種政權都需面對社會的多元面貌,要將充滿分歧且衝突狀態視為自然。

 

傳統君主制可用高於一切的「聖旨」來消弭社會衝突性,但對於現代民主與極權體制來說,前者容許不同立場與觀點的存在,後者則試圖塑造沒有衝突和分裂的社會秩序。

 

以劉曉波具爭議性的一生來看,米欽恩寧認為「人權」並非恆常不變的本體、亦非與生俱來、可以擁有或能被觀察到的實體。人權的概念十分抽象,甚至具衝突與歧見,可以被詮釋的意義範圍更是廣闊。

 

因此,在《零八憲章》為中國人權留下定義的劉曉波,遺留給後世的或許不是具體的「人權」內容,但這位「人權鬥士」畢生身體力行,衝撞缺乏探討「歧見」空間的中國共產體制,才是劉曉波遺留給後世的珍貴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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