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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不良少女把援交當遊戲 讓日治時期的警察很頭痛!

鄭麗玲 2018年07月18日 12:00:00
日治時期臺北第一高等女學校上課情形,與內文無關(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日治時期臺北第一高等女學校上課情形,與內文無關(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1924年末,《台灣日日新報》上有兩則新聞,一則是來自大阪的訊息「不良?男與女」,說明大阪有一個不法集團,團長年紀僅19歲,已經犯下23件恐嚇竊盜,盜取短刀,恐嚇小學3年級到6年級的孩童,每日交出3錢供花用。另一標題「最近內地來的不良少年」,描述一名清山秀次郎的14歲少年,自小就逃家,聽說台灣氣候溫暖,到處吃得到香蕉,遂搭船來台灣。來台後身無分文,闖進表町(約今館前路、襄陽路、漢口街一帶)附近的官舍竊盜,還偷了一輛腳踏車,最後被警察查獲。

 

日本大約在1870–1920年開始出現關於這類「不良少年」的報導,不久「不良少女」一詞也出現。不良少年少女詞彙的出現,和現代政府對這些溢出法律、道德規範的行為與人物進行整理、歸納並討論其「解決」或防治之方法有關。對於不良少年少女,台灣左派重要知識分子連溫卿曾經在《台灣民報》發表其看法,認為不良少年少女的形成,常常和階級弱勢有關。女性雜誌上的文章則著重在家庭功能是否完善,關注家庭結構的瓦解對少年產生的影響。

 

連溫卿(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女性雜誌所歸納的因素,例如失去雙親、單親家庭、重組家庭等,可能對孩童產生影響。在中產階級的家庭,升學問題也影響了青少年叛逆期的發展。婦人雜誌刊登對考生的家庭(應考中等學校)的勸告,希望家長不要因為虛榮心,強迫孩子參加實力不相等的考試,即使勉強僥倖進入中等學校,也可能因為程度跟不上,自暴自棄成為不良青年、不良少女。像下面這條新聞中的日籍不良少女集團,報導說明其中有不少家境良好者。1922 年《台灣日日新報》對不良少女集團的報導:

 

(引)七人組不良少女,潛入戲園或活動寫真館,誘惑不良性男子……彼等云為七人組,置團長副團長,出外時飾以團員紀章。現住西門町之中橋加目子,年二十一與其妹美代子,年十七,為團員中之領袖。此等不良少女,於活動寫真館,或於市場附近為根據地,見有男子可惑者,則以媚語誘至末廣町空地,野合後取其多少金錢。

 

1922年12月總督府內務局對各州廳8歲以上18歲以下的青少年展開調查,預定在松山成立「總督府立成德學院」,對這個年齡層的犯罪者進行感化教育。

 

王珮瑩的研究提到:這些不良少女,以性為工具,顯示當時隨著社會風氣日益開放,個人意識崛起,1930年代,中上層階級的不良少年少女激增。「不良少年課」的警察表示,最近男女戀愛關係紊亂,「和以往不同,上層階級出身的不良少年少女激增」,或者表示:「中等教育以上的不良少年少女比未受教育者增加幅度高。」他們的價值觀也開始出現與傳統迥異的情況,有的不良少女以毫不在乎的語氣,對警察課員、雙親說:「與男性戀愛有什麼不對?」「和喜歡的男生一起做一些兩個人喜歡的事,別人有什麼資格插嘴呢?」處理的警察感嘆的表示,「這些不良少女常炫耀認識多名男性,誘惑男性一同前往咖啡店、電影院、劇場、料理店、郊外,和這些女性相比,男性反而對戀愛比較純真。

 

這些是比較嚴重、溢出現代法律規範、可能觸犯民法刑法的不良少年少女,基本上和現在的時代差異較小。總督府也慣常對20年代台灣政治社會運動者冠上不良的帽子。例如以斗大字體「不良少女五人組,蔣渭水之妾煽動退學,紊亂風紀」為題,報導陳甜自台北第三高女退學,對17、18歲正值反抗期的少女,遊說應該學漢文與英語,自日本學校退學,沒有必要從日本這裡學到知識。

 

蔣渭水(左)與其妾陳甜(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對於日常生活中一些比較不遵守常規的行為,也常會稱其為「不良」。關於這個「不良」的性質,時代差別就很大了。日治時期中等學校的管理比現在嚴格很多,台北州小、中等學校教師,以「健全學生的生活」為宗旨,組織跨校教師的「教護聯盟」,互相通報各男子女子中等學校學生的校外言行。此一組織是比照日本國內的教護團體,經費由各市郡等地方政府補助。

 

教護聯盟會舉行一些座談,討論學生在校外的行為規範。例如匯集台北市各電影院經營者,協調學生校外生活出入電影院的問題。到了日治後期,對於學生私自出入電影院管制越趨嚴格,如1939年芳乃館仍持續推出學生折扣券,因此有不良青少年偽裝成學生,看完電影在廁所留下猥瑣的塗鴉。甚至有老師提出電影院應該區分為男子席與女子席,雖然電影從業者解釋若是家族一同欣賞,區分成男子席與女子席恐有不便,且日本國內早就撤銷這樣的規定。不過,在日益嚴厲保守的1930年代末,教護聯盟仍退而求其次要求電影院在學校帶領男、女學生入席時予以區隔,以杜絕混雜與身體接觸。甚至要求電影院的照明應該增加亮度。或反應中學生在電影院與戶外公然抽煙,要求若有逃學學生進電影院,業者應該拒絕其入場觀賞電影,並通報學校或聯盟。

 

教護聯盟對學生校外行為知之甚詳,學生在公共場所如醫院、巴士,或在運動時多以台語交談,連學生校外隨意的叫老師的綽號也都知道。本島人學生(當時以本島人稱呼台灣人,日本人稱為內地人)喜歡穿著台灣服或襯衫褲子,男生愛打赤膊,穿著木屐就上街,邊走邊吃,邊唱著市井流行歌或「卑野」民謠,都被視為不良行為。這類公開或私下毫無顧忌的使用台灣語,語言「不良」的情況,根據當時教護聯盟的觀察,男學生情況很嚴重,女學生相對輕微。搭公車的不良行為方面,最常被反應的就是中等學校男學生故意用揶揄的態度靠在女生旁邊,找女生搭話或者作弄對方,以及搭火車爭先恐後不排隊的行為。

 

日治時代的「三線路」人車稀少,是情侶約會散步的好地方(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女學生的不良行為則是常常在巴士沒有位子時,整群人站在出入口,造成其他人進出的困擾。邊走路邊化妝,塗著眼妝冷笑別人的服裝。甚至只是不走路搭短程公車,都會被糾舉。在台北有教師反應,學校附近的女學生連到很近的距離,都搭公共巴士代步,在非常時局下應該考慮有無必要。這些不良行為的認定有因時局之故,也有一些屬於日本式的日常規範。如化妝場合須注意這點,反映日治時期台灣部分地區女性化妝已經不少見。1943、44年的苗栗的竹南青年鍊成所,是一個以14–18歲農村女性為主的簡易教育機構,鍊成所修身課或也「指導」女學生不在公開場合洗臉、更衣、化妝,避免造成他人困擾。「排隊不爭先恐後」、「化妝」、「不造成別人困擾」這些日式規範,則是在日治時期經由學校及社會教育向台灣社會傳遞。

 

「教護聯盟」認定的不良行為,有些在現在看來卻讓人感慨萬千,當時學生的學習用語是日語,但是私下仍慣用台語,這不是現在我們努力希望母語能復甦成為孩子生活用語的期待嗎?「不良」少男少女所哼唱的台灣民謠,也許是現今傳唱的《雨夜花》、《月夜愁》等1930 年代的台語流行歌,這些現在看起來「優良、難得」的行動,在當時卻是市井流行歌與卑野民謠「不良行為」。

 

*本文摘自《阮ê青春夢:日治時期的摩登新女性》,玉山社出版。

 

 

【作者簡介】

鄭麗玲

高雄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台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教授。

 

專攻台灣史,以日治時期社會、教育為研究主軸。近年來開始發展歷史文化的創意開發與應用,與文化事業發展系學生共同進行立基於土地,結合歷史與文化的創意發想,開發文創產品。著有《台灣人日本兵的戰爭經驗》(台北縣文化中心,1995年8月);《國共戰爭下的悲劇—台灣軍人回憶錄》(台北縣文化中心,1996年8月)、《百年風華  北科校史》(共著 台北科技大學,2008年)、《台北工業生的回憶》(1-3輯) (台北科技大學,2011年)、《百年風華  台北科大學校史》(共著 台北科技大學,2011年)、《台灣第一所工業學校》(稻鄉,2012年3月)、《躍動的青春:日治臺灣的學生生活》(蔚藍,2015年1月;日文版,創元社,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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