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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許之地】以色列立法通過民族國家法 執政黨:依據聯合國181號決議

吳洛瑩 2018年07月20日 10:04:00
耶路撒冷街上,一名婦女高舉「以色列的土地屬於猶太人」的標語。(攝影:李隆揆)

耶路撒冷街上,一名婦女高舉「以色列的土地屬於猶太人」的標語。(攝影:李隆揆)

以色列國會18日連夜以62票同意、55票反對和2票棄權,通過具有爭議的《民族國家法》(The Nation Bill),是一部地位等同憲法的基本法,重申「以色列是猶太人的民族國家」。

 

《民族國家法》內容涵蓋鼓勵建立猶太人社區(即為猶太屯墾區),並將官方語言之一的阿拉伯文改為「特殊地位」,引發外界抨擊為實施「種族隔離制度」,將終結以國民主體制。

 

對此,以色列執政黨利庫德(Likud Party)發言人海贊恩(Eli Hazan)18日接受《上報》訪問時指出:「這並非種族隔離法案,只是一個民族國家法。」

 

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強調,通過此案是猶太復國主義及以色列歷史上的重要時刻,加強了國家象徵的地位,包括國旗、國歌和語言。(攝影:李隆揆)

 

 

以色列要「單一民族國家」 唯猶太人可實現民族自決

 

以色列右派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所屬的利庫德(Likud Part)執政聯盟,推動原則為:「以色列是猶太人的家園、猶太人可依照自己的文化和歷史遺產實現民族自決」的《民族國家法案》,其「單一民族國家」的論述,遭批不顧「應許之地」上的其他族裔、特別是人口數佔整體2%的阿拉伯人的權益。



 

 

以國執政黨發言人:依照UN決議,這只是「民族國家」

 

部分以色列議員將此法案比作南非先前實行的種族隔離制度(Apartheid)。

 

對此,以色列執政黨、利庫德陣營發言人海贊恩(Eli Hazan)18日接受《上報》訪問時指出:「這並非種族隔離法案,而是一個民族國家法。」

 

海贊恩認為,以色列的作法僅是基於1947年《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案》,亦即巴勒斯坦分割方案,建立一個猶太國和一個阿拉伯國家的「兩國方案」,而非實施「種族隔離」。

 

過去5年以色列內部,對於納坦雅胡所推動地位屬基本法的「民族國家」法案爭論不休。

 

以色列執政黨利庫德集團外交事務部主任海贊恩。(攝影:李隆揆)

 

海贊恩表示,過去一年以色列猶太人的身分認同受到挑戰,因此「我們必須明確表達,以色列屬於是猶太人的國家。而這是由聯合國所認可的事實。」

 

此草案授權,以國的社區應由「具有相同信仰和國籍的人民組成,以維護社區獨有的特色。」依目前草擬的法案內容來看,在一些案件之中,准許依照猶太宗教法律為標準,並取消將阿拉伯文列為官方語言之一。

 

納坦雅胡:「保護主流族群的權利」

 

納坦雅胡表示:「在以色列的民主體制內,我們將繼續保護個人和群體的權利,這一點無庸置疑。但是主流群體的規則和權利也需被保護。」

 

《衛報》(Guardian)報導,以色列自視為以猶太人立國的民主國家,並稱以國法律制度保障佔整體人口數1/5以上的阿拉伯人,以及其他少數族裔的權利。同時,以色列作為「猶太人的民族國家」,此法案將會把以色列的猶太民族和宗教教義奉為基本法。

 

 

以國智庫學者批 民族國家也不該歧視啊!

 

以國智庫「以色列民主研究機構」代表福赫斯(Amir Fuchs),站出來捍衛民主價值表示:「我們主要擔心,通過此案後將改變國家的性質,也改變了一個民族國家的平衡機制。」

 

他說:「你可以是一個民族國家,只要不歧視,這仍然是一個民主國家。」但是福赫斯認為,一個國家允許以種族、宗教或是國籍來分隔居住區域,令人憤慨。

 

 

納坦雅胡不畏批評聲浪,下令以國外交部譴責歐盟駐以色列大使焦弗賴特(Emanuele Giaufret)認為此法案具歧視性的言論。

 

同屬利庫德陣營的以色列總統李弗林(Reuven Rivlin),這次也不挺納坦雅胡,他表示:「這反而會傷害全世界的猶太人,甚至變成被敵人用來反擊自己的武器。」

 

但利庫德的國會議員反批李弗林「忘了自己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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