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20日發布新聞稿說明,依此次年金改革規定,現役軍人服滿20年領退俸,就可加計軍校年資。(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軍人年改於7月1日正式上路後,民眾仍對新制有著諸多疑問。關於媒體報導「軍人領終身俸,不得併計軍校年資」的說法,國防部20日發布新聞稿說明,依此次年金改革規定,現役軍人服滿20年領退休俸,就可加計軍校年資。
日前傳出一名服役18年的現役軍官原計畫併計2年軍校年資,將於2018年8月底退伍,卻被告知不得以累計軍校年資方式取得領取年金資格,類似問題層出不窮。
對此,國防部發布說明,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服現役20年以上,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現役人員自107年6月23日起服現役滿20年後,就符合支領退休俸條件,並可加計就讀軍校期間年資,任官年資越長,退後給與越高。
另外,針對年資的不同規定,國防部補充說明,就讀軍校年資屬於1996年12月31日以前者(屬恩給制),於退伍時即可加計軍校年資;另就讀軍校年資屬於1997年1月1日以後者(屬共同儲金制),需將就讀軍校期間年資補繳基金費用後,才可加計軍校年資。
而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於1998年6月5日以後退伍者,始得加計前述各時期就讀軍校年資。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若現役或退役人員如對於就讀軍校期間年資加計仍有疑義,已設置諮詢電話計35線、懶人包及Q&A,可以電話提問,或至國防部軍、民網意見交流區留言,將有專人提供說明服務。(溫朗東轟潘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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