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蔣月惠21日在臉書上表明,只要屏東縣長潘孟安的2份公文,就會答應家人返回屏東,不再接談話性通告。(攝影:曾原信)
因咬警事件爆紅的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日前至台北接受多家媒體採訪和電視台通告。但21日卻在臉書上寫了一封給家人的信,內容提到只要收到屏東縣長潘孟安的2份公文,「我答應我的家人趕快回屏東,不再接任何談話性節目的通告」。
蔣月惠要回屏東是有前提的,她提到,只要收到屏東縣長潘孟安的2份公文,就會答應家人返回屏東。其中一份是,潘孟安不會對「蔣月惠質疑潘收了多少錢」有所提告。另一是潘孟安會等司法判決確定,才會對公勇路、光復路等被迫拆民宅有下一步動作。讓這些弱勢百姓先能安心過日子,不用擔心明天起來家不見了。
蔣月惠21日在臉書寫了給家人的一封信:「80年的時候,我獨自一人背著輕便的背包,一件衣服,一件長褲我穿了35天,獨自旅行瑞典、芬蘭。在旅行當中有人問我,你從哪裡來,我說,我來自於台灣。他說台灣是一個貧窮的地區嗎。有人看見我說日本人,日本人。那一種我好像是一個漂浮在國外。讓我感覺。我是個不合法的私生子。我希望我有合法的地位。這個合法的地位,那就是一個國家。」
話鋒一轉,蔣月惠說:「今天我期待的兩件事情,第一個我能夠收到潘孟安兩份公文 ,一份公文就是『他不提告我,你收了多少錢的告訴』;第二份公文就是『公勇路,光復路, 建民路 迫拆民宅,他要能夠等到法院的判決書的結果,才能走下一步的動作』,讓這些弱勢的百姓,每天能夠安心的生活在他自己的破舊的屋子 ,不要讓他擔心明天起來他的家不見了。」
蔣月惠最後提到,「如果能夠做到這兩項。我答應我的家人趕快回屏東,不再接任何的談話性節目通告。」
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黃建嘉回應表示,對蔣月惠議員並沒有提告,是寄存證信函,確保雙方權益;針對7戶不同意戶,縣府態度明確,定會取得拆遷戶同意才動工,「以前是如此、現在是如此、未來也是如此。」(柯P選戰模式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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