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等人於行政院前高舉「行政院違法審議,國土計畫自廢武功」牌子抗議,隨後向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吳政昌遞交異議書。(攝影:王怡蓁)
擱置於立法院20多年的《全國國土計畫》於今年4月27日公告施行,《全國國土計畫》是第一次有明確法定最上位的空間計畫,也以全國高度來統籌國土使用與管理,並將落實到地方,指導縣市的「縣市國土計畫」。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在4月27日公告日前,行政院違法審議,大砍計畫書內容。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表示:「我們連開會時間、會議記錄都不知道,都是已經公告出來才知道已經開完會了。」
在行政院審議前,內政部已透過上百場會議來擬定286頁的《全國國土計畫》,並送進行政院核定。核定過程中,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建議刪除過半內容,卻沒有明確理由。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表示:「上百場的會議難道比不上張景森一句話?說刪掉就刪掉?」他認為,計畫書並不是不能刪減,只是張景森必須交代清楚刪除的理由。
根據《國土計畫法》第七條,行政院、內政部、縣市層級的國土計畫審議會,都需要遴聘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以合議方式辦理相關審議。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指出,行政院召開的國土計畫審議會卻沒有公民參與或開放的程序。因此,他認為行政院三次的國土計畫審議會議有嚴重瑕痴,應該立即補正,公開遴選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落實公民參與。
而在《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後,行政院未立即公開會議記錄,經由地球公民基金會行文後才公開,但公開方式是要求民間團體至行政院檔案室影印。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從三次會議紀錄中,均未發現委員表達國土計畫書應該縮減的意見,他質疑張景森的裁示將國土計畫審議會當成橡皮圖章。
吳其融指出,目前的《全國國土計畫》有三項較顯著的變動:全國國土計畫與部門計畫的關係、農業發展區第一類劃設條件的更動、農業生產環境維護文字被修改。他表示在第一項中,《全國國土計畫》緒論規範的「與部門計畫的關係」被刪除,未來行政院如何協調各部會開發建設將成為問題;第二,原農業發展區第一類劃設條件為「土地面積完整達25公頃,農業使用面積達80%之地區」,原先為單獨滿足一條件即可符合第一類劃設條件,但目前變成兩個條件都需達成,同時加上「投資重大農業設施或者劃設為農產業經營專區的地區」此條件,他表示,第一類劃設面積將大幅縮減;最後則是關於農業生產環境維護的大篇幅刪除,第五章「農業生產環境維護策略」遭刪除。
李根政表示,他們十分擔心《全國國土計畫》將弱化、失去其功能。(別想用張嘴巴限制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