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造假疫苗問題,只圖抓幾個無良藥商化解民怨,卻放過真正讓藥商得以壟斷利益的監管權力本身,根本就無濟於事。(湯森路透)
中國大陸近日爆發造假疫苗問題,整個網路為之沸騰,13億中國人民再次震驚。不少家長急忙翻看孩子的「疫苗本」(兒童入託入學必備的預防接種證),仔細查對批號是否屬於被曝光的問題疫苗。其實,就算不屬於已被揭露的問題疫苗,誰又能保證自己孩子施打的疫苗絕對安全無虞?
答案當然是不能。
原因在於,造假疫苗只是冰山一角,是中國政治權力壟斷與權貴資本主義的一個縮影。造假疫苗並非孤例,過去十多年來已經一再發生。正如被迫流亡海外的大陸媒體人長平在〈厲害了,我的疫苗〉一文所指出的,除了最近爆發的長春長生公司疫苗造假事件,更嚴重的疫苗造假事件早已層出不窮:從2005年安徽泗縣A肝疫苗事件、2009年大連狂犬疫苗事件、2007年山西疫苗事件、2013年康泰B肝疫苗媒體事件,再到2016年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案件,以及2017年11月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的40多萬劑不合格疫苗…等。
向來被高度評價的極權效率優勢,一碰到這些事件,似乎不怎麼管用。原因很簡單,毫無道德底線的無良藥商,以及推諉失職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國家藥監局),以及媒體監督的缺位,作惡成本極低且享有暴利,作了惡得不到矯正,受害者也幾乎得不到合理補償。這一切的根源,恰好就是極權體制本身。
事發以來,大陸最高領導人包括李克強和遠在國外訪問的習近平都表達震怒,紛紛宣示徹查到底的決心。最新消息顯示,這次出事的長春長生生物科技公司(中國第二大狂犬病疫苗製造商)董事長在內的15名涉案人員已於7月24日遭刑事拘留。
但在高層震怒下抓幾個人就能解決問題嗎?
答案同樣是不能。畢竟,面對高層的表態,記性好的網民早已翻出2016年類似事件時,李克強早已說過同樣的話。網民說的好:「然並卵」(網路用語,意指「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
就在高層宣示「一查到底」的同時,民智已開的大陸網民則嘲諷必須「一查到頂」才對。否則,只圖抓幾個無良藥商化解民怨,卻放過真正讓藥商得以壟斷利益的監管權力本身,根本就無濟於事。
充其量,只是換一批人為權力服務而已,錢權交相賊、視人命如草芥的利益與權力格局則絲毫沒有改變,因為壟斷公費疫苗市場的藥商只是中國龐大腐敗產業鏈中的一個小環節,出了事讓藥商擔責,有如黑幫讓小弟為大哥頂罪,迴避了整個腐敗產業鏈依舊牢固的根本現實。於是,等著下一次類似事件的爆發。
由於藥監部門大權一把抓,掌握藥品生產監管與藥品的生產審批權,藥廠的營業執照,以及藥品生產GMP認證制度和藥品流通GSP認證的審批權,創造了巨大的尋租空間,官商勾結、收取回扣的情事也就不絕如縷。比方說,這次出事的長春長生藥廠涉嫌12樁賄賂案,而2007年7月10日被執行死刑的國家藥監局首任局長鄭筱萸本人也是權力尋租的例子。
11年前落馬的鄭筱萸,曾為八家製藥企業在藥品、醫療器械的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藥廠的賄賂達人民幣649萬餘元。因為收賄弄權,在他擔任國家藥監局局長期間,有許多不合格藥品獲得官方核准,經抽查其中有至少6種藥品是假藥。
11年前落馬而被槍決的國家藥監局局長的負面教材,顯然嚇阻不了這種缺乏權力制衡與監督而造成的錢權交易結構。否則,近幾年造假疫苗和不合格藥品事件就不會一再發生了。因此,處死一個鄭筱萸,倒了一家長生藥廠,藥物造假牟取暴利的權力結構依然不動如山,也保證了未來類似事件仍將重演。
同樣的,遠在非洲訪問的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怒斥無良藥廠「惡劣,令人觸目驚心」,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也說這件事「突破人的道德底線」。然而,在中國當下的「互害型社會」裡,同樣「惡劣、令人觸目驚心」的事還會少嗎?同樣「突破人的道德底線」的事每天都在發生。
「互害型社會」一詞在中國大陸得到不少共鳴,許多人都同意這確實是中國當下社會的生存狀況;而造成這種中國大陸「互害型社會」的根源,卻是來自於極權體制本身,是它不斷在滋養著這種互害型社會的土壤。
借用武志紅在《巨嬰國》一書裡的分析,這是因為在極權體制下孕育的小型化的「集體性自我」,特別是有錢權資本者組成了利益共同體,把不屬於這個共同體的他人視為「非我」,而且缺乏「共情」,凡有利於我者,即使傷害屬於「非我」的無權力者/受害者,也絲毫不覺得良心有愧。於是,對於「非我」的侮辱和損害變得肆無忌憚,道德底線也就蕩然無存。
因為《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引發的迴響,最近中國大陸網路上流傳著這麼一個段子,對照這次的造假疫苗醜聞更顯得特別真實與諷刺:「印度人把假藥做成真藥,中國人把真藥做成假藥,賣印度真藥的被抓了,賣中國假藥的發財了。」是得不到監督制衡的權力,讓中國社會變成互害型社會,讓錢權交易的共犯結構肆無忌憚,這恐怕才是造假疫苗醜聞應該帶給大陸人民最重要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