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民進黨立委李麗芬舉行記者會,說明林俊佑護女闖入幼兒園質問「誰欺負我女兒」過程。(圖片取自google map)
26日民進黨立委李麗芬舉行記者會,說明日前接獲匿名檢舉信,指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就讀幼兒園的女兒疑似遭到同學霸凌,2度闖入幼兒園,質問幼童「誰欺負我女兒」,嚇得當場孩童便溺。法務部主任檢察官王盛輝也於記者會表示將對林俊佑無故侵入建築物、強制罪及維安恐嚇罪,提起公訴。林俊佑同僚聽聞:「他辦案算認真,但個性急,脾氣管控差。」
6月21日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就讀的幼兒園疑似有人霸凌她,因此帶了一名刑警進幼兒園,並要教保員與老師離開。他在現場嚴厲質問在場的小朋友「誰欺負我女兒」,造成有些孩子驚嚇過度便溺。6月28日林俊佑與兩名警察再度闖入幼兒園,水是態度不佳地大吼大叫,要求調閱幼兒園監視錄影器,並逐一指認「犯人」。
當日目擊過程的家長表示,林俊佑當場強勢地說女兒額頭是被同學打傷,還遭到同學排擠,老師不處理,要幼兒園給個交代;並直接在幼兒園辦起案來,調查幼兒園設備高度是不是真的會撞到額頭,還帶著刑警對幼兒詢問。
林俊佑現年44歲,台大法研所碩士畢業,司法官50期,2011年調至花蓮地檢署,至今調至花蓮服務7年多。
他育有一子一女,2018年初剛從試署檢察官升為實任檢察官 註更多通過司法官考試並經司法官研修所培訓畢業派充為檢察官者,為候補檢察官,期間為3年;候補檢察官候補期滿成績審查及格者,再試署1年。期滿時,分別陳報「司法院」或「法務部」審查其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及裁判或相關書類,再升為實任檢察官。一般約4年即可升為實任檢察官,但若候補或試署成績不佳,升實任檢察官的時間會加長。過去與其他檢察官辦過花蓮縣府原民處長修改分數案、詐騙機房案、侵入民宅強盜牛樟芝案及網路詐騙案。
檢署同事與合作過的警員聽聞後紛紛表示,林俊佑辦案算認真,但個性急、脾氣控管差,有時口氣較衝,如會用比較兇的口氣,要求案件「快點交上來」,個性上也比較獨來獨往。
林俊佑孩子所就讀的幼兒園,老師都知道林女的爸爸是「檢察官」。一般父母若認為孩子受到欺負,去關心很正常,但他就是因脾氣不佳,跑去「辦案」才會引起這風波。
法務部主任檢察官王盛輝表示,案件違法事實存在,案發當下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掌握情況,也指示該署的主任檢察官立案偵辦,秉持「無則還其清白,有則嚴刑重懲,以彰法治。」
王盛輝指出,林俊佑犯罪事證明確,因此依無故侵入建築物刑法306條、強制罪304條及恐嚇維安罪307條,將被提起公訴。至於行政責任部分,依照檢察官評鑑辦法第5條《濫用權力侵害人權》如品德操守不良,該署召開檢察官評定審議會,再評定是不是移送檢察官職務評鑑。
至於陪同前往的警察,承辦叔案的主任檢察官認為,他們犯後態度良好,且在現場無過激的言論,決定緩起訴,但仍記1支小過處分。(郵政代辦所竟掛「反同公投」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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