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檢起訴書內容,前台灣省議會議長高育仁仍對當年的中廣交易案耿耿於懷,強調就是因為中廣交易不公平,「我才會不服氣。」(中新社提供)
國民黨出售中廣,檢方查出,當時國民黨中央、中投公司刻意排除表達洽購意願較早、出資條件較為優渥的前台灣省議會議長高育仁,而將中廣公司賣給特定對象趙少康。根據北檢760頁完整起訴書內容,高育仁到北檢說明時,似乎仍對當年這樁交易案,耿耿於懷,強調「我做生意有就做、沒有就算了,只是要公平,這件事就是因為不公平,我才會不服氣。」
高育仁向檢方表示,他目前仍擔任國民黨中評會主委,從政治退下來的人就會聘為中評委,中評委無給職沒有實權,只是一個名譽,就是一個榮譽職。10幾年前他聽說中廣公司要賣,即向對華夏公司表示購買意願,並於94年3月間簽署保密協議;最後又在95年10月間,先後向華夏公司與中投公司提出申請書與再申請書,他是應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總經理汪海清要求,先提出買中廣公司總資產(50億元),再提出僅購買中廣公司廣播部門的申請(15億元),但他提出申請之後就沒有消息,詢問承辦人都說在「簽辦中」。
高育仁說,他在出價後,張哲琛、汪海清都沒有回應,之後是看報紙才知道中廣要賣給趙少康,他覺得張哲琛等人怎麼都沒有找他議價,因此,他才在95年12月28日赴國民黨中央黨部,拿申請書和再申請書給黨主席馬英九看,跟馬報告中投、華夏公司處理中廣股權交易有不公正及不法狀況,是不是有隱情?為什麼沒有找他去議價也沒有回覆,馬則表示會在1周內內查明給他答覆。
後來,96年1月9日,高育仁接到一封從馬英九國民黨主席辦公室傳真文件,該文件為以中投公司名義出具的「協助華夏投資公司受託人陳明暉律師處分中廣股權說明」,稱中投公司來不及跟他洽談中廣股權交易,以及趙少康出價比他高等理由。
高育仁向檢方表示,這2個理由他都不服氣,因為他比趙少康更早就跟中投、華夏公司協商購買中廣公司股權,且該說明文件中指他沒有跟榮麗公司洽談,但他根本不知道有榮麗公司,而有關對中廣公司出價部分,他也不清楚計算基礎為何?中投公司也始終沒有找他,如果趙少康出價比他高,他也有可能加價而出價比趙高,一般商業上交易,應該是要2個人都來比價。
高育仁透露,他在96年1月16日於是寫了一封信給馬英九,告知上述報告書說明文件內容並不實在,並說明他是在指責中投公司處理中廣股權交易案有爭議,為什麼馬竟又叫中投公司撰寫說明文件答覆他?這個回覆有偏頗,但他寫信給馬英九後,就沒有再接到來自中投或馬英九的回覆了。
「我個人不相信趙少康有資力購買中廣公司」,高育仁表示,他一開始要用個人名義購買,但是將來可能成立公司,他當時一個創投公司就有幾十億現款,有足夠的資力購買,且有家族公司,15億元是用自己的錢付,不是用廣播公司賺的錢支付給華夏公司,一般買賣也是這樣;他做生意有就做、沒有就算了,只是要公平,這件事就是因為不公平,他才會不服氣。
張哲琛出庭應訊時則向檢方表示,大約在95年2、3月份左右,忘了是聽誰說趙少康對中廣公司的經營非常有興趣,他就主動先跟趙少康聯繫,當時趙少康就明確表示只要購買廣播部分,不動產部分沒有要買,也沒有能力購買不動產。
張指出,他知道趙少康有意願後,在正式上簽呈之前,就向馬英九報告有趙少康和高育仁2位潛在買家,馬主席考量認為,高育仁是國民黨中評委的主席團主席並不恰當,他瞭解馬的意思是將中廣賣給趙少康。
「如果馬英九主席沒有講高育仁是中評會主席,賣給他不恰當,我怎麼可能想到這種話?」,張哲琛還告訴檢方,當時馬在主席辦公室跟他講完這些話時,只有他跟馬兩人,但他離開馬主席辦公室後,有立刻轉告給汪海清,可以問汪知不知道。張坦言,「實際上就是很單純,不賣給高育仁就是馬主席的政治考量。」
汪海清也向檢方坦承,中投公司經營團隊沒有資格去找買方,是國民黨高層、上面丟下來的,應該說是董事長會指示。他聽張哲琛講過去請示馬主席,有跟馬報告趙少康跟高育仁想買中廣公司的媒體,主席說賣給高育仁不是等於沒有賣?高育仁是「自己人」,因為高育仁當時是國民黨中評委主席。
不僅如此,張哲琛、汪海清兩人均明確地向檢方表示,在上簽給馬英九的簽呈上有說明趙少康僅以10億元購買中廣公司,包括交易價金、交易條件、付款方式等,簽呈都寫得非常清楚,馬英九都知道、也同意,之後他們才會去執行。
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的前國民黨秘書長詹春柏則告訴檢察官,他印象中高育仁曾經向他表示對中廣公司有興趣,高想跟世新大學創辦人的女兒成嘉玲合作來買,他說可以幫忙轉達,也向馬英九說高育仁有興趣,馬說他知道,但後來就沒有下文了。詹強調,張哲琛等人沒有跟他解釋為何將中廣賣給趙少康,他只是「過水」無權決定,「最後還是要由黨主席決定」。
不過,馬英九去年到北檢應訊時則向檢方表示,張哲琛向他提過高育仁與趙少康有意願購買中廣公司,高育仁也曾打電話聯絡他,他表示這個事情去找行管會。
馬英九說,自己在大學時期就認識趙少康,是同一屆同學。他不知道出售中廣公司股權為何張哲琛要上簽請他核示,應該是出售重要的黨產,張哲琛都會簽報上來,將中廣公司賣給趙少康,具體原因張哲琛在95年10月6日簽呈中都有分析過趙少康和高育仁的專業能力和社會形象,「不只看買家財力,還要看經營能力」,簽呈的內容大概也是朝這個方向。張哲琛約略有提過趙少康只要買廣播,不要不動產,因為趙少康這個買家的心態和榮麗公司很像,都是媒體人都只對媒體有興趣。
趙少康則向檢方表示,最早與中投公司接觸中廣公司交易案,是張哲琛打電話約見面,張帶著汪海清來,時間是95年2月至4月間,地點是神旺飯店樓下的咖啡廳。汪海清曾向他提過高育仁有意願購買中廣公司,但高的「經營紀錄不好」,而他也沒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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