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已撥用25處國有土地、3處國有房地讓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現值達新台幣174.5億元,18處住宅位於雙北市精華區。圖為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青年社會住宅。(圖片取自新北市城鄉發展局)
蔡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供國有地讓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目前已撥用25處國有土地、3處國有房地,總面積達19.84公頃,現值達新台幣174.5億元。並考量年輕青年族群的需求,將其中18處住宅位於雙北市精華區。
蔡英文總統為落實居住正義的政見,上任後積極規劃興建社會住宅。行政院長賴清德5月31日聽取內政部報告「社會住宅政策推動情形」後,請各部會積極盤點待活化的房地資源,儲備社會住宅所需用地。
為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國產署已撥用25處國有土地、3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19.84公頃,房屋37戶)給地方政府,其中台北市有12處,分別位於松山區、萬華區、文山區、大同區、信義區及中山區,皆位在市中心,以撥用時土地公告現值計算,總值達120.3億元。
此外,新北市則被分到5處,位於中和區、三重區、三峽區,現值27.9億元。桃園、台中、高雄市及台東縣也總共被劃分到10處,國目前產署已撥用的國有土地與房地,總公告現值達174.5億元。
國產署表示,目前已配合篩選出全台73處、面積27.74公頃的國有土地,並於6月間提供內政部營建署盤點評估作社會住宅用地,營建署轉請各地方政府評估,未來將朝無償撥用或租用方向規劃。
國產署官員針對外界質疑作說明,大眾通常認為社會住宅多興建在偏遠與交通不便的地區,但國產署這次考量青年族群的需求,撥用多處位於市區的精華地帶作為社會住宅。
國產署官員也指出,在《住宅法》修正部分社會住宅的條文前,多數國有地皆為有償撥用。其中公股基金如國防部營改基金持有的房地,屬於公有但非公用,因此只能有償撥用,直到2017年法條修正後才能採租用方式。(吳音寧堅不備詢遭請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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