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傳6單位7名現役軍士官涉弊案,勾結業者更私下收賄。(圖片取自Google Map)
國軍爆出貪瀆弊案,7名現役軍士官涉嫌勾結業者,暗渡電腦、印表機等軍用品外售,再事後分贓,總不法獲利高達數十萬元。廉政署指出,此7名涉案人更收賄,通融地磅業者在報廢品過磅秤重時「以多報少」,以利廠商降低收購價。因北地檢署31日以貪污罪向法院聲押禁見5名軍官、1人以10萬元交保、另1名事證不明確請回。
對此。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31日表示,部長嚴德發很重視此案,一早政風處也即刻要求各單位自清自白,對單位裡採購、業務人員,品德方面都要從嚴考核,並將持續做好管控汰除不適任人員,整肅不法人員。
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陳建良30日為偵辦軍士官集體盜賣軍品貪瀆弊案,指揮廉政署等單位動員120人、兵分40處搜索,約談涉案人及證人達30人。
據檢方偵查指出,陸軍第三支援指揮部等6單位,其中負責報廢財產標售業務的7名承辦軍士官(上尉黃巖昇、士官長李世平、湯寶仁、上士陳兆國、潘葆蓉、中士葉泉佑、下士潘雨新)因未遵守財產報廢、變賣等規定,自2017年6月起,勾結業者違法變賣軍用品。涉案軍士官將營區電腦主機、螢幕、印表機、鋼材、零件等報廢品,及未列冊的庫存堪用物資,私自交給業者運出營外變賣。雙方事後再平分贓款,軍士官從中收取2萬至15萬不等的不法獲益。
除不法盜賣外,檢方也發現,7名軍士官更收取回收廠商2萬元至15萬元不等賄賂,違反「廢品應如實過磅計價」的收購契約;通融地磅站則以多報少,減少過磅數據,降低簽約廠商須繳納的收購貨款,以牟取其中數十萬的價差。
廉政署則表示,黃巖昇等軍士官與涉案廠商2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侵占公有財物罪、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等罪。
此案經地檢署複訊後,黃巖昇、湯寶仁、葉泉佑、潘雨新、陳兆國5人依貪污罪經法院裁定聲押禁見,潘葆蓉則10萬元交保、另李世平因事證不明確請回。
至於涉案民間人士,包括地磅業者周騏緯、謝宗佑及黃姓、曹姓、李姓、翁姓等回收業者,最後法官裁定則以3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林為洲嗆宣明智「公報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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