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出庭。(攝影:王怡蓁)
台北地院3日開庭審理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前立委蔡正元妻子洪菱霙三人是否解除境管,法院判決,由於三人涉嫌重大,均予以繼續境管。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三中黨產涉賤賣等案,由於張、汪、洪三人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期限將於8月10日屆滿,因此今開庭審理是否繼續境管。
法院認為,張哲琛與汪海清涉犯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之背信等罪嫌,按照起訴書資料顯示,犯罪嫌疑重大,所涉重罪,恐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必要,予以限制出境、出海;洪菱霙涉及分別涉犯刑法之業務侵占、公益侵占、背信、洗錢防制法之洗錢、商業會計法之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載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目前尚有海外帳戶美元100多萬尚未匯回,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必要,予以限制出境、出海,若在海外款項已匯回,或是確認匯回程序,是否繼續限制出境,可再提出。
張哲琛出庭表示,2013年後的出境紀錄,皆是因為時任銓敘部部長的公務需求,且他沒有國外身分,年紀又大,身體狀況不佳,無法負擔國外治療費用,因此沒有逃亡的可能。他認為起訴書中,檢方用詞偏頗,他表示會據理力爭,證明清白。
汪海清與張哲琛情況類似,他也指出國是公務需求,且身體狀況不佳,更沒有海外關係及居留權,無法負擔在海外生活。他更指出,過去在中投公司擔任總經理期間,盡心盡力,卻遭檢方起訴。
洪菱霙所涉並非重罪,洪菱霙辯護律師團以洪菱霙去年剛產子,以及要照顧年邁重病父親洪洪信行等理由,表示洪菱霙不可能逃亡海外。辯護律師指稱,在此案中,馬英九也被起訴,為何沒遭境管?
對此,檢方表示,由於今日開庭是審理張哲琛、汪海清與洪菱霙是否繼續境管,若是法院認為馬英九也需要限制出境,可擇期召開庭期審理。
法官指出,因三位被告涉嫌重大,汪海清與張哲琛屬於重罪,而洪菱霙所涉金額龐大,因此,他表示,後續提出對本案的答辯後再予以解決出境的討論,若有短暫出境之必要,可向法院提出暫時解除出境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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