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警方濫權執法狀況,大觀事件自救會與聲援團體6日來到監察院前表達訴求。圖為機場捷運A7站區自救會徐玉紅淚訴:「我們犯錯了嗎?犯法了嗎?」(攝影:王怡蓁)
針對警方濫權執法狀況,大觀事件自救會與聲援團體今(6)日來到監察院前表達訴求。大觀社區迫遷議題迫在眉急,居民擔心隨時會收到迫遷公文,於近日緊盯總統蔡英文出席行程,希望進行向蔡英文表達居民訴求。然而,大觀事件自救會在8月2日與4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揭牌儀式」與「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江翠國小造勢活動」場外,進行抗議記者會時,卻遭到現場員警以暴力方式勒頸、推擠、限制行動等方式驅離現場。
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監察委員高涌誠於今年五月宣佈針對「警察處理陳抗事件,頻傳濫權逮捕陳抗民眾」的情況進行調查,而大觀事件自救會於近日兩場記者會受到的暴力對待卻更加誇張,因此,他們在遞交給高涌誠的調查報告上加上大觀自救會事件,希望監察院也將這兩起暴力事件納入調查範圍。
年僅十歲的大觀事件自救會居民陳慧泉說:「我們沒有居住權,為什麼連人身自由都沒有?我覺得很過分。」她表示8月4日那天,被抓上警備車時,大家身上都全濕,車內冷氣溫度很低,要求警方調高溫度,他們不肯;過了一陣子,有人想上廁所,警察說,一個一個來,但第一個人很久都沒回來,車上有人很急著想上廁所,警察卻一直擋,最後只好用哭喊的方式要求上廁所。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表示,除了陳慧泉描述的狀況,在少有媒體到場的情況下,警方在8月2日甚至掐陳抗者脖子,限制陳抗者非常久的時間。他認為,就算警察維安勤務與一般勤務不同,在面對人民時還是要符合比例原則,都要受到憲法兩公約的約束。所謂比例原則,他認為,這兩場記者會並不是反年改的火爆抗議現場,只是幾個老弱的居民要說話,卻被剝奪人身自由。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質疑:「我們擔心警方用新的方式來對抗集會遊行的人,還是警方在總統維安上,可以不用遵守法律,不用遵守比例原則?」她表示,在陳抗現場,警方跟大觀自救會成員說,不知道他們怎麼上警備車的,王曦說,明明就是警察帶上去的。
王曦表示,根據《特種勤務條例》第12條規定,警方可以為防止危害,劃出安全維護區,但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的表現、人身與居住自由。她說現場需要總統維安,但不代表警察可以逾越《警察職權行使法》。她表示,當陳抗者問警察按照哪一條法來抓人,警察說不出來,她更點名海山分局不敢回答是因為知道將人民抓走是沒有明確法律授權的。王曦說,警職法中規範警察執法要按照比例原則,但不知道是誰指示警察在8月2日與4日將人民抓到柵欄以及警備車中。她呼籲,監察院要徹底調查這兩天的警察執法狀況。
有過相同經驗的機場捷運A7站區自救會成員徐玉紅淚訴,在「郵政物流園區新建工程開工動土典禮」當天,行政院長賴清德與桃園市長鄭文燦都出席,她與先生在家裡掛著抗議牌子,而她先生想走出去拍照,卻被十幾個警察壓制在地。徐玉紅說:「只要長官出來,人民就是你們(警察)的敵人嗎?」,她繼續哭著說:「有多少土地被徵收,有多少人死了,大家都不知道。」
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鄭仲皓認為,大觀事件自救會的兩場記者會很單純,只是在現場舉牌,卻被打、被擋、被勒脖子,有60多歲年邁的居民被4-5個警察包圍,警察甚至還推擠小孩。他表示,這幾天自救會的成員心中都是創傷。他說:「家都快沒了,連表達自由的權利都沒有?」他說只是希望政府正視、解決迫遷問題,不要只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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