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農總經理吳音寧拒絕出席台北市議會備詢,現國民黨立院黨團內部正在評估,下會期開議後,要求吳音寧赴立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備詢。(取自吳音寧臉書)
北農總經理吳音寧拒絕出席台北市議會備詢,引發議論。值得注意的是,據了解,國民黨立院黨團內部正在評估,由於農委會在北農持股逾2成、而吳音寧更是由農委會所推派出任的北農總經理,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相關規定及立法精神,不排除下會期開議後,要求吳音寧赴立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備詢,預料屆時將掀起一波藍綠政治交鋒及激烈攻防。
過去由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或相關機構,捐助比例若未達50%以上,董事長或總經理經常以此為由,迴避立院監督。但不管是《國營事業管理法》或甫通過立院三讀的《財團法人法》,均針對此一現象,制定更嚴格的監督標準及法令規定。
據了解,在吳音寧拒絕出席北市議會備詢後,國民黨立院黨團內部正在評估,依據現行《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規定:「政府資本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者,立法院得要求該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至立法院報告股東大會通過之預算及營運狀況,並備詢」,立院確實有空間可以邀請吳音寧赴國會報告備詢。
對此,上會期擔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的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表示,雖然吳音寧非農委會派駐在北農的官股代表,但吳音寧身為北農總經理,要肩負公司的營運成敗、領導管理責任,都比官股董事或代表還要重,按理來說,吳音寧應該要到北市議會備詢、接受監督,既然吳音寧藐視議會,國民黨不排除將依照《國營事業管理法》相關規定及立法精神,下會期邀請吳音寧到立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備詢。
廖國棟並指出,北農總經理是農委會派任的,吳音寧不到台北市議會備詢引發爭議,如果這個實習生要用他所認知的規定,杯葛民意代表的質詢權,立法院可以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要求官派總經理前來立法院備詢,如果農委會對此有意見,或者又打算護航,建議農委會把股權都賣給台北市政府,別再為吳音寧這位「高薪實習生」護航。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也強調,吳音寧雖非農委會派駐北農的官股代表,但她的總經理職位,確實是由農委會所推派的,不管是過去立法院朝野協商針對政府捐助比例未達50%事業單位所作的相關監督決議,或是現行《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立法精神,又或者是民進黨政府力推通過的《財團法人法》,要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達20%以上的財團法人,必須加強監督管理,立院下會期邀請吳音寧赴經濟委員會報告備詢,的確合乎道理及民意期待。
他強調,若農委會或民進黨要執意護航,不讓吳音寧赴立院報告備詢,國民黨將不排除提案修正《國營事業管理法》,將政府指派「公股代表」等文字刪除,以加強對政府捐助比例未達5成的事業單位進行監督。
有資深藍委助理指出,依照《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規定,政府持股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由政府指派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者,立法院可以要求該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至立法院報告營運狀況,並備質詢。過去在立法院第5會期,包括台船董事長、中鋼董事長,均依法到立法院備詢2到3次。
「既然要依法行政,就來依法吧!」該位資深助理表示,吳音寧是農委會推派出任北農總經理的代表,如果要依法不去台北市議會備詢,那可以依照國營事業管理法來立法院,「下會期或許有機會可以在立院經濟委員會,看到250萬高薪實習生的備詢風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