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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改善「指認」制度瑕疵 避免林金貴冤案重演

王怡蓁 2018年08月07日 16:50:00
,冤案林金貴入監九年多,今日高雄高分院判決無罪。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林金貴案,是典型的指認錯誤,往後不能再發生這樣的錯誤。」(圖片取自王怡蓁臉書)

,冤案林金貴入監九年多,今日高雄高分院判決無罪。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林金貴案,是典型的指認錯誤,往後不能再發生這樣的錯誤。」(圖片取自王怡蓁臉書)

因證人一句跟嫌疑犯畫像「長得很像」的指認瑕疵,冤案林金貴入監九年多,今日高雄高分院判決無罪。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林金貴案是典型的指認錯誤,往後不能再發生這樣的錯誤。」

 

在今(7)日辦理的司法改革第二次半年進度報告中,羅秉成指出,指認程序必須精進。他舉例,像是指認人員不能是同案的承辦警員,因為可能會產生誤解,所以必須排除。他指出,像林金貴案是透過個案救濟,但以後不能再有這種指認錯誤造成的冤案,因此,在前面的程序就需要得到改善。他也表示,警察的筆錄制度、指認制度都要改善。

 

報告中說明,指認程序與警詢制度的精進,是透過修訂「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及「警詢改進模式」草案,使用最新、最清晰的照片,以降低指認人遭誘導或是誤認的風險;詢問程序需要落實無罪推定,落實弱勢者的司法保障。在警察教育的部分,也納入外部委員參與,每年邀集專家學者與基層代表參與檢討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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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林金貴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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