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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成命案調查報告】好友鄧維祥是最後見到陳文成的人?

上報快訊/汪祐寧 2018年08月10日 17:00:00
陳文成命案發生於1981年7月初,圖為2004年7月2日第23周年紀念活動。(圖片取自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基金會)

陳文成命案發生於1981年7月初,圖為2004年7月2日第23周年紀念活動。(圖片取自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基金會)

鄧維祥是最後見到陳文成的人?1981年發生的陳文成離奇死亡案件,真相至今未明。根據黃怡及林世煜2006年7月2日發表「陳文成事件調查報告」,提及鄧是最後見到陳文成的人,但唯獨鄧維祥的說法與各界調查有出入。

 

以下是《陳文成生與死》調查報告中,有關鄧維祥的節錄內容:

 

一九八一年七月六日的各大報,都報導:「消息來源說:陳文成博士在二日深夜死亡之前,確曾與一名關係密切的長輩晤談。」那時,據傳有幾位和陳文成有過交往的師友,都曾接到過警總電話,詢問他們是否在七月二日和陳文成見過面,七月七日,報紙訪問了這位所謂的「長輩」,其實是陳文成舊日的室友鄧維祥。 

 

事實上,關於鄧維祥本身的自述,多年來多被質疑,其中最犀利的,當屬陳文成遺孀陳素貞對鄧維祥的當面質詢。在一九九四年【陳文成死因調查公聽會】中,陳素貞明確地問鄧維祥,有沒有可能他記錯陳文成去他家的日期,因為六月三十日陳文成去內政部出入境管理局查詢出境證核發事宜,也曾遭到警總人員問話,時間長達六小時,這和鄧維祥記憶中陳文成所說的訊問時間相符(按:七月二日的訊問則為十三小時),假如陳文成是七月一日去鄧維祥家,和陳告訴鄧是「昨天」警總找他也符合。但鄧維祥堅持說是七月二日。

 

由於據鄧維祥的陳述,陳文成到他家時是七月二日晚上十一時十五分左右,鄧太太和兩個小孩已入睡,且陳在他家寫的信一直下落不明,所以這段經過並沒有任何旁證。不僅如此,鄧維祥前後幾次關於此案的談話,內容也有落差。譬如在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九日聯合報的訪問中,記者問及他們談話的內容,鄧的回答是:「出入警總的細節他沒說,只說談話的內容。他說他來看我,是要告訴我,他在警總的談話內容,關於我的部分是安全的。他擔心他次日就會失去自由,擔心在這種情況下,兩人也許不能在見面,這是他來的目的。」

 

然而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一日鄧維祥親筆寫的自述中,卻說陳曾講到相當多的細節,譬如「他們對美麗島人士有一種指控說:美麗島人士與活動海外的台獨有聯繫。現在他們掌握了我的證據,他們會不會利用我做宣傳?利用我當證據,來證實他們的指控。美麗島那批人被判十二年,他們有可能判我十年或八年。」而且說鄧與陳還具體談到要到哪裡尋求政治庇護(按:譬如提到AIT),整個談話的政治味是很濃厚的。

 

或許陳文成案發生後十二年的一九九三年,台灣的政治氣氛漸開,使鄧維祥漸漸願意「追憶」這些內容,不過耐人尋味的是,鄧維祥在一九八一年聯合報的專訪中提到:「他停留多久我也不清楚,只覺得交談得並不多,也不太夠,所以印象中時間很短,我就想:這些事一小時也就可以做完了,才告訴警總他十二點半離開的。」因此,這一個鐘頭中,陳文成喝了點果汁,在冰箱裡找到葡萄,剝皮吃了,再從冰箱裡找出鄧家早餐吃剩的煎蛋及數片火腿切片,然後寫了封英文信,接著和鄧談了談。這裡比較令人不解的是:一個多小時到底夠不夠呢?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九日台北地檢處所公布的〈陳文成案調查報告〉中,對相關證詞並未進一步查訪。 

 

陳文成離開鄧家時,鄧維祥在一九九三年回憶:「當我把外面的鐵門向外推開的時候,他花了一點點時間把鞋子穿上,然後從旁退出鐵門。緊接著,他很警覺地向左右張望了一下,然後快步離開。」鄧維祥在一九九四年的聽證會中,因為立委謝聰敏的緊迫詢問,才勉強承認他「覺得陳文成的行蹤在掌控下」或「陳文成有受到監視」,但陳素貞也很正面地請教他,「既然知道陳文成的情況那麼危險,你身為他的『好朋友』,為何沒想到通知家人?」鄧的回答是「陳文成說他家的電話有竊聽」,他到第二天傍晚才想到要去探視陳文成,且全家出動,但抵達時陳家無人在。(按:七月三日早晨已發現陳文成屍體) 

 

可是,雖然鄧維祥在一九九四年作證時說「陳文成可能受到監視或跟蹤」,一九八一年他卻也曾對記者表示,「他來找我的時候還相當堅強、樂觀、還會笑,而且很自然的一點也不勉強」,那麼,為何吃完東西、寫完信、講完話,要離開鄧家時神態就顯得凝重起來?

 

陳庭茂的無悔之路 

 

另外在《陳文成生與死》調查報告中也提及陳父因此踏上黨外之路,以下是內容節錄:

 

對於要求徹查的呼聲,國民黨當局充耳不聞,陳庭茂也自此走上黨外之路,一九八一年年底,他為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站台,「我在所有的政見台上,都講同一個故事,那就是『阿成的故事』,由於時間有限,不能講太長,我說阿成是最孝順的兒子,最體貼的丈夫,最有前途的青年學者,他不可能去跳樓自殺。我說,阿成是被謀殺的,是被X單位打死的,每次說到這裡,群眾就會瘋狂的鼓掌。這時,我心裡就會暗唸,阿成,看到沒,爸爸替你討一點公道回來了。」

 

陳文成的喪禮在一九八二年元月七日舉行,公祭地點是台北市立殯儀館景行廳,公祭後安葬在台北縣中和鄉春秋墓園。喪禮後,陳庭茂將海內外募款所得,購下新生南路三段,台灣大學附近的房子,並申請成立「陳文成文教基金會」,但是被教育部退件,理由居然是「陳文成博士命案,治安機關尚在偵辦中,並未結案,必須等到命案偵結後再辦理。」而遠在美國,「陳文成教授紀念基金會」(ProfessorChenWen-ChenMemorialFoundation)卻先成立了。

 

陳庭茂去世於一九九○年,當時,不得以用「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之名成立的陳文成基金會,已運作了三年。「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成立後,曾舉辦多項與台灣認同相關的活動,並於一九九四年年初,與蔡同榮立委合作,在立法院舉辦陳文成案公聽會,公聽會中邀請調查陳文成案的警察單位派員參加,據多位員警的談話內容,自一九八一年案發至公聽會之前,他們僅是將該案列為「重大刑事案件」,形式上曾多次移交承辦,實質上並未繼續查案。

 

一九九四年,在陳文成家屬要求下,監察院史無前例地同意進行對該案覆查,翌年年初監察委員趙榮耀、謝孟雄、黃越欽公布調查報告,提及「尤其負責該案的關鍵性人物警備總部保安處第三組組長鄒小韓,已移民美國多年,當時他經手的筆錄等各類資料都已銷毀」,該調查報告說:「為期發現真實,該署(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已指派該案原承辦股檢察官指揮警方專案小組繼續調查。惟為落實上開繼續調查績效起見,似有定期召開專案小組之必要。」但由於監察委員對於檢調單位沒有強制權,該案終究不了了之。

 

二○○○年七月,政黨輪替之後,「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終獲正名為「陳文成博士基金會」。台灣雖已變天(2000),但是礙於政府法規,陳文成案的相關公文書仍未解禁,而警總已不復存在,當初警總涉及陳案的相關人等,皆已退休或死亡,使陳案的進一步追索困難重重。

 

陳文成案發生於一九八一年七月二日,距離震驚全台的林義雄家滅門血案(1980年2月28日),僅十六個月,兩案都發生於台灣戒嚴時期,且至今(2006年)懸宕未破,兩蔣政府在該兩案所真正扮演的角色,只能從其超過半世紀的特務文化去了解,才能夠掌握梗概。尤其是陳案,政府有關單位查案消極,對於涉案之情治人員不曾傳訊,僅以自稱所謂「最後見到陳文成」的人證鄧維祥做為警總曾送陳文成回家的唯一證明,實難杜悠悠之口。

 

以陳文成命案的發生時間論之,台灣情治單位惟恐海外反政府勢力集結壯大,是否藉陳文成之死達到殺雞儆猴的功用?二十五年來朝此方向推測者無數,但惟有公權力的介入,始能證實此推測為真。陳案並非一般刑案,法院或將因其罹於刑法訴追時效而停止調查,民間人士對於陳案的追蹤訪談卻才剛開始,相信陳案的真相大白,必有助於子孫後代對於相關時代的認識與警惕。

 

陳文成真真正正是為了台灣的政治改革而犧牲的。惟有追隨這些民主先烈的精神,台灣民主才不致於走上倒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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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陳文成 鄧維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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