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所屬台北醫院一場濃煙冒火,重創國人對醫院管理的信心。(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拜讀呂秉原先生投書「醫院起火的濃煙讓台灣醫療找不到出路」大作,對於文中指出台灣醫療制度的問題,確實一針見血,然而文中對台灣醫療制度,包括健保支付制度及醫院評鑑,似乎有所誤解,筆者忝為醫院評鑑委員為醫院評鑑委員及醫院高階主管,似乎有提出澄清的必要。
首先作者提到美國的住院病人為全責護理照護,在台灣的健保支付制度下(病房費、護理費,大約只有美國的十分之一)要全面實施有其困難度,除非提高3倍的給付,才有可能達到這個目標,然台灣目前已經實施醫院總額預算制度,其預算成長已受限。醫院評鑑制度也依照現有的實際狀況,提出各層級醫院的護病比,並確實執行,並無所謂放水的狀況。所以,台灣在此醫療環境之下,也只能請家屬幫忙一些非醫療專業方面的日常生理照護,若「阿凸仔」了解台灣醫療給付的懸殊,也就不覺得「好奇怪」了。
在其文章中,也提到醫院評鑑,它在台灣確實是攸關醫院的大事。台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了人力設置標準,但醫院評鑑制度在各層級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的人力設置標準,更加嚴格規範及要求。因此,健保在各層級的基本診療章節方面如病房費、護理費等,給付方面會有少許差異,但在其他醫療處置等支付方面,各層級已經全部使用一樣相同的支付標準,甚至在醫師診察費方面,地區醫院的醫師診察費較高層級的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還要增加約60%左右;在急診第三至五級的診察費,也是地區醫院較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支付價格高,並非文中所說的等級愈高給付愈高,姑且不論此種給付制度是否合理,但許多高層級醫院明知降級反而可以獲得較高給付,卻寧願投入更多人力、資源來接受醫院評鑑,回歸醫療初衷也是希望透過評鑑,持續提高醫療品質。
最後,文中提到台灣的醫院評鑑制度,跟先進國家的水準有著一定的差距。台灣醫院評鑑制度已有30多年,從草創初期的不完備,直到新制醫院評鑑的不斷研修及改善,已經對台灣醫院的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邁向與世界接軌的能力,且也提供台灣人民優質的醫療環境,或許尚未殝於完善,但也未如呂作者在文中所說的不堪,而且所有評鑑委員都兢兢業業去完成醫院評鑑工作,且衛福部委外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也通過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Quality in Healthcare(ISQua)國際健康照護品質協會專業評鑑機構認證,醫策會與美國評鑑組織JC 及JCI 都是經過ISQua評鑑且為合格會員,台灣也有許多醫院,也都通過了美國JCI的Accreditation評鑑制度(JCIA)。
衛福部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發生大火造成不幸,確實給了我們很大的反省及改善空間,也是日後各醫院及養護機構須要加強的地方,未來評鑑的重點更應加強機構防火、滅火的演練,也期希未來類似之悲劇,不要再發生。
※作者為醫院評鑑經管組委員、秀傳醫療體系副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