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2011年涉透過榮亮公司轉售土地獲利2億多元,逃漏營業稅9114萬元,24日法院判他無罪。(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透過榮亮公司轉售土地獲利2億多元、逃漏營業稅9114萬元,2017年檢方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傅崐萁、購地者林德復及榮亮公司負責人鮑廣廷。花蓮地方法院24日宣判,認定鮑廣廷才是實際負責人,一審判刑一年6個月,傅崐萁、林德復無罪。
「理想大地」開發案傅崐萁被控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罪」,逼售壽豐鄉66筆土地,再透過榮亮實業公司轉售,一夜獲利2億多元,涉逃漏營業稅9114萬元。2017年檢方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傅崐萁、購地者林德復及榮亮公司負責人鮑廣廷。
花蓮地方法院24日宣判,認定鮑廣廷才是榮亮負責人,一審判刑一年6個月;傅崐萁、林德復無罪。
告發此案的花蓮縣長參選人劉曉玫對此感到失望,她認為,這個判決可能影響外地投資者對花蓮經商環境的信心,希望檢察官能秉持社會公義和道德勇氣,向高院提起上訴,還給受害者公道。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檢方還沒有收到判決,會等收到判決後審酌判決理由,再行決定是否上訴。
榮亮公司是傅崐萁妻子徐榛蔚的家族在2006年出資成立,徐榛蔚曾擔任過董事長。檢方調查指出,榮亮公司的運作、匯款、資金調度等,都是由傅崐萁或助理、縣府員工協助執行,公司地址更設在傅崐萁擔任立法委員期間的私人辦公室。
檢方認為榮亮公司掛名負責人雖然另有其人,但實際負責人就是傅崐萁,在2017年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偽證罪起訴傅崐萁、林德復及鮑廣廷3人。
該案2016年偵結,傅崐萁獲不起訴且不得再議,但2017年卻再次被起訴,傅崐萁2017年被起訴時回應,「這是對其政治人格的謀殺,是興票案的翻版。」(酒駕林冠勳不能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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