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矯正署因社會觀感不佳駁回魏應充假釋申請。(圖片取自華視新聞)
頂新、味全食品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因混油案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定讞,去年7月28日入獄,至今已服刑過半,隨即申請假釋,且初審獲准,不過,矯正署複審卻認為,魏的犯行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秩序、社會觀感不佳,有再行考核的必要,24日駁回他的申請案。
魏應充2017年7月28日發監執行,並在12月時從台北監獄移監到八德外役監獄,因魏應充刑期執行超過6成且獄中表現優良,符合縮短刑期條件,所以他辦理假釋,並於2018年8月初通過獄方審查委員會初審後,報請法務部矯正署複審,24日遭駁回。
矯正署副署長黃建裕表示,矯正署假釋審查科討論後,24日以社會觀感不佳、有再行考核的必要為由,駁回魏應充辦理假釋案件。且魏應充仍有頂新油品案在法院審理中,2018年4月間二審已判刑15年,一旦判決確定,他仍需服刑。
魏應充發監執行5個月後,從台北監獄移監獄八德外役監獄,從此「獄途」順遂,因在八德外役監服刑的受刑人,如表現良好,可以獲准放假及返家探親,魏應充就時常請假回台北市「帝寶」名宅的家,而且,他被分發從事農藝相關工作,不用下工場勞務,比一般受刑人度日條件佳。
另,魏應充此次被駁回的假釋申請案,是他第2度提出的,而魏應充若要再辦理假釋,必須與上一次辦理距離4個月。(823暴雨「奇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