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阿羅哈客運去年因車輛失控撞護欄,造成6死11傷。(圖片取自東森新聞YouTube影片截圖)
一輛阿羅哈客運去年9月11日在國道失控,釀成6死11死的悲劇。15日橋頭地院開庭,檢方建請科刑範圍為2年8個月至3年2個月,29日上午橋頭地院一審宣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肇事司機吳協松4年2個月徒刑。
阿羅哈客運案件在偵查期間,駕駛吳協松稱案發時精神狀況還不錯,但因為天氣熱,心浮氣躁,才會想找面紙擦汗。不料卻在低頭找紙巾後,發現與前車僅有5、6公尺,眼看就要撞上前車,吳協松猛打方向盤卻失控,才撞上護欄造成悲劇。
15日開庭時,檢方認為吳協松在案發現場主動表明是駕駛身分,應符自首減刑要件,但參考雄三誤射案,被告二審被處1年2個月到1年9個月刑期,不應低於此,同時參考維冠大樓倒塌、高雄氣爆的案件,建議科刑範圍為2年8個月至3年2個月。
據了解,吳協松在開庭時對檢方論告皆表示沒有意見,他也透過公司與死傷乘客、家屬調解,但仍有3死2傷調解不成。至於法官認為吳協松不夠關心和解,他回應,若公司沒有辦法,「自己會想辦法賺錢償還。」
29日上午橋頭地院一審宣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吳協松4年2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高屏地區「還是有較大雨勢」)